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4-12-11 16:21:51※ 引述《s7503228 (情報屋)》之銘言:
: : 噓 v21638245: 不然教人瘋狂復仇嗎 12/11 15:10
: 有啊 趙氏孤兒 國中還高中的時候國文老師講過這個東西
: 大元王朝的雜劇 故事講的是姓趙的孤兒被滅門 然後被仇人家撿去養大
: 後來有人告訴那個孤兒 他其實是被仇人養大的 讓他要報仇 最後也把仇人家滅族的故事
: 基本上就是 就算是把你從嬰兒時期養大的養父殺了你爸 你把他殺了復仇也會被視為正當
: 行為
: 那種價值觀就跟現在「生恩不如養恩大」很衝突啊 也是真的在教你瘋狂復仇的
: 現在像佐助那種要向木葉復仇巴拉巴拉的 一般王道作品都只會被視為中二而已
我搞錯了,你不是邏輯炸裂,你是法治觀念不好
仇人殺了小孩生父 =不法侵害他人權益,侵害他人權益理所當然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仇人養育小孩長大是他的責任,因為是他先不法侵害他人權益
而你卻在那邊扯什麼養恩,分明就是你自己把損害賠償跟恩情混為一談
我再舉最後一次例子:
加害者對你造成傷害,不法侵害你的權益,事後給付大筆醫藥費、看護費、不能工作損失的收入、精神賠償金、財物損失費等等給你
這是恩情? 還是損害賠償?
現在請你回答好嗎? 不要一直逃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