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完證據了 多米多羅哪邊無辜?

作者: SkankHunt42 (me so horny)   2024-12-15 23:48:19
※ 引述《cipc444 ()》之銘言:
: 因為我看了他兩個影片後 覺得他實在是不太懂法律
其實重點不是在法律
大家都在討論男人被女人告性騷擾的案例
這邊就提供一個反面案例 我記得當年在網路上討論滿熱烈的
政大一個法律系的學生 在停車場拍攝違停車輛
有個女的認為這個學長是在偷拍自己 於是PO上網
https://i.imgur.com/WUcCUVR.jpeg
看好了 她的標題是「注意偷拍狂」
這個學長被無情肉搜 只好上網自清 說明自己是在拍違停車輛
後來女生前去跟這男的和談 我們來看一下女生的精采說詞
https://i.imgur.com/ug1BXHy.png
「我真的很抱歉說你是偷拍狂並且說你的行為噁心
但我覺得我們雙方都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可不可請你也跟我說聲抱歉」
後來這個學長提告妨害名譽 正當直男鄉民覺得男性終於出了一口惡氣後
檢方的結論是不起訴
「任女認為自己遭到偷拍,po文分享自身經驗,屬合理懷疑和討論,而非損害王男名譽,是
善意發表評論,給予不起訴處分。」
懂了嗎
我可以說你是偷拍狂 這是善意評論 也就是立意良善的評論
我們雙方都有錯 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 請你道歉
總之各位直男 請你認清台灣法律在性相關的案件
女生一定沒有錯
就算女生有錯 錯的也是男生
少吃半個便當 少喝一杯全糖飲料
搭捷運周圍有女性時 請仰望天花板 雙手舉高
誰叫你是男生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4-12-15 23:49:00
男孩兒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renna038766 (草甜圈)   2024-12-15 23:49:00
這個後來聽說休學了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4-12-15 23:50:00
有印象 真的真的衰洨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24-12-15 23:50:00
妨害名譽本來就很難成立
作者: ligaryyeen   2024-12-15 23:51:00
這世界神經病真多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24-12-15 23:51:00
有時候連恐嚇都很難成立了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4-12-15 23:51:00
這個有印象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12-15 23:52:00
這應該要告民事,有一說一這刑事不起訴真的合理,因為誹謗罪不罰過失任女就真的白癡到認為自己被偷拍,所以沒有主觀犯意
作者: Diver123 (潛水員123)   2024-12-15 23:55:00
這也太衰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24-12-15 23:55:00
這能算過失嗎?..
作者: gargoyles ('''''')   2024-12-15 23:57:00
難怪要休學 讀法律不如把gg剁掉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24-12-15 23:57:00
這不叫指控都算客氣了吧?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24-12-15 23:59:00
誹謗都是告故意的,他知道這個人不是單硬要說是像誣告也很難成立
作者: x2159679 ((● ω ●))   2024-12-16 00:00:00
因為她是真的認為自己被偷拍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4-12-16 00:01:00
你要告誹謗要先舉證對方是明知你拍車硬說你拍人想也知道這怎麼可能告得贏
作者: kent00216 (碰碰巧克貍)   2024-12-16 00:01:00
哭了我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12-16 00:02:00
看她文章就知道她白癡到真認為自己被偷拍阿,妳可以說
作者: kaj1983   2024-12-16 00:03:00
所以你現在要喊撕髮不公了嗎?
作者: lin79529 (lin.heros)   2024-12-16 00:04:00
之前看人分析說這女的背後有高人指點,從一開始破綻百出的指控文變成有條有理的挖坑給苦主跳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4-12-16 00:05:00
法律就是這樣
作者: CATALYST0001 (      )   2024-12-16 00:05:00
確實是如此 走在路上不要被女性碰瓷就是萬幸了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12-16 00:06:00
真實惡意原則,去google一下再來大談也不遲
作者: Diver123 (潛水員123)   2024-12-16 00:06:00
那這種白癡到亂指控人的可以怎麼告她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12-16 00:07:00
告誹謗要有故意這個要件,故意的意思就是我的目的是要貶低他的名譽,所以誤認為某某人在偷拍不構成故意要件
作者: Kt51000 (kt51000)   2024-12-16 00:07:00
現在的世界就是女權自助餐吃到飽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12-16 00:07:00
要告民事吧
作者: Mydadisgay (臨終)   2024-12-16 00:07:00
有的時候真的很難想像有些人會那麼婊
作者: Louta   2024-12-16 00:08:00
所以有沒有人說一下 這種狀況男生要怎麼辦?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12-16 00:08:00
可以告民事名譽侵害
作者: a205090a (CAN DO IT)   2024-12-16 00:08:00
請對方道歉屬於挖坑給對方跳 你道歉=你自認有錯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4-12-16 00:09:00
要用妨礙名譽之類的?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12-16 00:09:00
但實務上除非你是知名人士而對方也是知名人士,這樣打官司求償才會划算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11:00
什麼要怎麼辦 這男的輿論也沒輸啊= = 女方休學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24-12-16 00:12:00
那以後用 我覺得 不就等於開大絕了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12:00
刑事上本來就很難成立 又不是說你告對方刑事沒成功就輸了 多米多羅這案例女方刑事也沒贏啊這種要就告民事一起告 男方這案例應該是懶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4-12-16 00:16:00
誣告在台灣早就變成你要有捏造證據事實才有事了 根本沒用換句話說就是想告就告阿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16:00
或者他鍾情刑法只想走刑事 他刑法組的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4-12-16 00:17:00
遇到這事情就是網路上 校園版 DCARD PO一PO 注意用字遣詞看有沒有機會讓人網爆他 或是讓他在學校被指指點點 大概就這樣了 也不能怎樣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24-12-16 00:18:00
我有錯 但是你要道歉
作者: protess (釣魚宗師)   2024-12-16 00:18:00
結果休學的是女方嗎,看前幾樓還以為是男的休學lol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與)   2024-12-16 00:18:00
到時候看戰時多有女權,嘻嘻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4-12-16 00:19:00
好像是啥阿拉伯語系之類的 休學也好 沒啥屁用
作者: Louta   2024-12-16 00:19:00
有鬧大才能這樣啊 沒鬧大的不就活該被貼標籤?
作者: mashiroro (~真白~)   2024-12-16 00:19:00
阿語系的,聽說後來去當記者了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21:00
任何人貼任何人標籤都嘛一樣 造謠根本不用錢 不會因為是性犯罪就有差欸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12-16 00:21:00
立法早就全面有利女性 多一根自己小心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22:00
即使著這男方刑事贏了起碼也要拖半年以上 如果不是他輿論當下有贏就算他刑事後來贏了人家早忘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4-12-16 00:23:00
妨害名譽常常名嘴或政客告來告去 也很少告成功
作者: sowulo ( )   2024-12-16 00:23:00
這有印象 還好有社群網路幫他伸張正義 不然真的是社死
作者: howard1997 (kingzz)   2024-12-16 00:24:00
我政大的 女方後來大翻車 反而是她在大學社死了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12-16 00:24:00
告刑事比較多是因為不用請律師啦,其實一直有妨礙名譽除罪的聲音,因為很難成立又會消耗司法資源,很多人都是擺明知道不容易成立,單純就是想騷擾。除罪後就是大家都告民事,想討公道就花錢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25:00
名嘴造謠就是經典免錢案例 互告沒幾個成功的 只論妨害名譽不起訴跟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howard1997 (kingzz)   2024-12-16 00:25:00
她要先在FB社團聲討別人 翻車自然也是在網路上炸開
作者: kaj1983   2024-12-16 00:25:00
誤會就認錯,搞到社死是自己拉不下臉吧
作者: BJshow   2024-12-16 00:25:00
這個一道歉 好像就完蛋了欸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4-12-16 00:26:00
對 妨害名譽這條根性別無關 名嘴政客互告早就看到不想看
作者: piquar   2024-12-16 00:27:00
這不就對岸日常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12-16 00:27:00
自己告民事還要繳裁判費,刑附民不用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24-12-16 00:30:00
告贏了裁判費不是能對方出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12-16 00:31:00
贏之前你自己要先墊
作者: a28200266 (陣雨)   2024-12-16 00:32:00
誣賴別人毀壞別人名譽 結論 雙方都有錯 真棒
作者: kakiandkaka (家家)   2024-12-16 00:33:00
那事件一開始在低卡上聲勢超盛大,還有人說一定要報警,政大噁心男怪人越來越多什麼的,一堆女生要男生出來說清楚不然要公開,然後才有後面
作者: Carters1109   2024-12-16 00:33:00
告民事要律師啊 刑帶民不用省多了吧
作者: NosenceJohn (NosenceJohn)   2024-12-16 00:35:00
還記得這件事,事件開始男生被罵得有夠難聽,翻車後也沒看到多少人跟他道歉的
作者: dustmoon (騎山豬撞北部人)   2024-12-16 00:35:00
這樣還不是損害名譽 我是原告就穿女裝騷擾檢察官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12-16 00:35:00
告民事可以不用律師,自己上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4-12-16 00:37:00
「刑事」理論上都是要很嚴重的事才會有罪,所以原則上不罰過失,告不成很正常,跟性別根本無關,過失造成的損害要走民事才對,例如毀損罪也是這樣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4-12-16 00:38:00
這案例只報警 他基本上就是爛吧*懶
作者: Carters1109   2024-12-16 00:39:00
自己上等於敗訴XD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24-12-16 00:41:00
他都政大法律了 不自己上大概是沒時間吧 跑法院多累啊
作者: a75091500 (凱洛がいらく)   2024-12-16 00:44:00
這如果還沒辦法還男方清白,台灣真的不能待了,女方沒法律責任休學也剛好,未來工作也是所有人都會提防著他
作者: pentasy (幻想龍)   2024-12-16 00:49:00
靠 這能不起訴喔 當時搞得交流版轟轟烈烈的唉
作者: roc074 (安安)   2024-12-16 00:56:00
對方並非是故意而是誤認XD
作者: xaxa0101 (無名氏)   2024-12-16 00:59:00
男孩兒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4-12-16 01:01:00
跟之前有個易姓男子一樣過馬路直走走der好好der,結果對向女der歪過來用胸部撞擊人家手肘然後哭對方性騷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24-12-16 01:02:00
這個有印象 超扯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4-12-16 01:02:00
告下去雖然不起訴,但市府還是罰他兩萬元救濟手段用完一樣沒用,照罰
作者: GyroZeppeli (傑洛齊貝林)   2024-12-16 01:10:00
認為自己被偷拍沒什麼 但還要人跟自己道歉是殺小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24-12-16 01:10:00
反制方法只有肉搜網暴或學對岸獻忠,反正悔過書寫一寫就能輕判了
作者: cchh179 (howie)   2024-12-16 01:16:00
女生好可怕的生物
作者: Snomuku   2024-12-16 01:33:00
所以進步SJW最新meta是跨性別 免術自由變性 男人穿上裙子化妝就可享有女性法律上的所有權利SJW已成功讓女人的法律解釋權自由 現在正努力擴張女人的定義 讓男人也可以成為女人去使用這項法律武器
作者: a22122212 (阿公)   2024-12-16 01:39:00
政大阿語妹呵呵呵
作者: trhrh (立委)   2024-12-16 01:40:00
這case有印象 還好女方自己被宇智波反彈彈死不然這要怎玩輿論輸了官司贏了在求學階段跟手術成功了但病人死在手術台上一樣
作者: Snomuku   2024-12-16 01:44:00
左派進步女以為SJW提升女權讓女人強大 實際上打壓的是拒絕性解放的普通異性戀直男與保守女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4-12-16 01:51:00
作者: Hosimati (星詠み)   2024-12-16 02:15:00
說真的,毀謗妨害名譽的新聞很大,查一下就知道不是性別問題新聞很多*
作者: chanti112 (嗨你好)   2024-12-16 02:17:00
善意不是立意良善
作者: Diablue (Di4Bul3)   2024-12-16 02:24:00
善意是法律用語 和善不善良沒關係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24-12-16 02:59:00
讀書犯法喔?
作者: myskyfu (森林大鱷魚)   2024-12-16 03:04:00
政大停車場那個我有印象,男性那某方面是弱勢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24-12-16 03:33:00
不是,你這個比較偏告錯法條難怪中國一堆智障女頻
作者: diablohinet   2024-12-16 04:27:00
我搭大眾運輸工具都拿黑布矇眼 雙手戴手套插外套口袋站最角落 怕哪天就被吉了
作者: chinobe (SI)   2024-12-16 06:19:00
男性天生弱勢 保護男性
作者: wtfconk (mean)   2024-12-16 06:42:00
所以才說當事人告妨礙名譽就告錯條了,應該也用性騷擾告回去才對,律師費都白繳了丟水裡妨礙名譽說穿了就沒社會責任的民事,法官才懶得認真,性騷擾的話就不一樣了,整個事件高度提升很多,不過當事人其實文字證據也蠻嘴秋的,立場沒那麼明確,只適合打迷糊仗
作者: ptrs810812 (珩)   2024-12-16 06:51:00
你是n楚立功嗎==
作者: Strasburg (我很低調)   2024-12-16 06:55:00
作者: blueballer (藍球人)   2024-12-16 07:01:00
當事人是我朋友 平常就一直有在檢舉違停,只能說真的雖小,遇到自我意識過剩的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4-12-16 07:12:00
本來就因為雞雞是原罪了,所以才說你各位在路上要好好保護自己。被賴到根本很難洗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4-12-16 07:23:00
你這篇文章表示你沒參與過偵查庭,如果再炒作這種負面情緒,很多偵查庭就可以結束的事情會被弄到跑幾年法院付一堆錢還是沒辦法翻盤,搞不好還要留前科
作者: devilhades (菲特)   2024-12-16 07:25:00
這位真的是極品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4-12-16 07:28:00
這篇截圖表示女生有顯露判斷錯誤後的悔意。只能說有的男性惡意騷擾女性,會造成其他無辜男性的受冤,你要怪應該是怪那些人而不是JJ
作者: salamender (banana king)   2024-12-16 07:34:00
現代社會哪堆dei當道,他們很擅長用這種社死手法來誣陷,社會也普遍同情女性,真的沒做的要大把心力才能自證。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4-12-16 07:38:00
像路邊攤吃飯,竟然有人用丟垃圾的名義從背後去扶隔桌歐巴桑的側乳,都不知道該做什麼評論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4-12-16 07:40:00
這判決明明很正常 所以一堆人笑法律認證都覺得是法盲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4-12-16 07:40:00
他覺得很得意,我們會覺得他拿垃圾的手不知道沾了什麼醬料油湯,還往人家身上擦,很髒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4-12-16 07:42:00
雞雞不是原罪 是某些雞雞的人犯下的罪導致別人防護過度犯罪率的問題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4-12-16 07:45:00
這種案件有累積大量實務操作建立起來的判準,所以不算刁鑽艱澀的案件,建議要按照常識來面對。說實在的性騷擾還是賠錢對群眾來說都不痛不癢,好好折損的話錢還是照賺,以後還是有妹子會貼,貼多久不知道,貼到幻滅為止
作者: tw00111610 (月朧)   2024-12-16 07:54:00
老調重彈 造成這局面就是台男舔和一再退讓造成的 當初性騷法過了還沒半點自覺 當日韓甚至中國男女大戰打爽的 反正我乖乖跪舔就沒事了..想得美~拿偷拍事件講 如非一面倒傾向女方 她在發文前就會稍微考慮後果 標題可能就變成"疑似"有 也不致都錯了還要男的道歉 怎地台男就這麼卑賤?你以為啥都不做就沒事?等著吧 好日子還在後頭 反正台男有根性馬~生命自己會找到出口的對吧?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4-12-16 08:06:00
因為有雞雞的人犯過罪,所以以後被警戒一百倍,誤會了就說誰叫你有雞雞,我多懷疑你剛好而已,靠北這就是雞雞原罪啊你沒注意到這案子的重點不是誤認,而是確定誤認後還不願意好好公開道歉嗎?
作者: hololive45P (MIKO-MIKO-MI)   2024-12-16 08:10:00
難怪會養出這麼多台女==
作者: leo125160909 (中興黃藥師)   2024-12-16 08:11:00
想當妓女但臉皮薄,只好用告的
作者: tw00111610 (月朧)   2024-12-16 08:13:00
順便說一下 現在不只有騎士和跪舔男 還有騎士警察自主幫台女巡邏 稍有風吹草動就自主幫台女審查 你各位阿皮繃緊點啊 我是早認了 誰叫我雖小當生為台男
作者: dildoe (Dildo)   2024-12-16 08:19:00
所以一般會建議把家中台女早早就出口XD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4-12-16 08:32:00
這個告民事真的勝算比較大
作者: salamender (banana king)   2024-12-16 08:40:00
說雞雞不是原罪的,一男一女同時大喊性騷擾你會先關心哪一個答案不是就很明顯了?不說那個參加尾牙的,拿著受害者爭取來的權益為了其他心思誣陷其他人,現代這事可一點都不新鮮。我就吃過類似的苦頭,最後是女的自己重施故技在其他人身上被其他女性揭穿我才能解開誤會,但當時腳踢落水狗的人一個也沒來道歉。
作者: MKIIjack (少則益)   2024-12-16 09:12:00
靠北 標準女生認錯方式 但是我也覺得 #&*$%@
作者: zxzx8059 (zxzx8059)   2024-12-16 09:21:00
先關心男的啊,是不是又遇到安柏
作者: Haruna1998 (無聲雨)   2024-12-16 09:24:00
台南超可悲:(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24-12-16 09:30:00
這case當初印象超深
作者: Strasburg (我很低調)   2024-12-16 09:33:00
有些推文邏輯真的是嘆為觀止 下次你莫名其妙被店家懷疑偷竊報警逮人 記得告訴自己要怪就怪世界上有小偷讓店家懷疑你 並向店家道歉造成他們誤會
作者: JONES0816 (小白)   2024-12-16 09:40:00
這杯水想要強姦她
作者: IFeelSoAlive (我感覺好活)   2024-12-16 09:49:00
推四樓
作者: 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   2024-12-16 10:00:00
不只性好嗎 現在法院很注重言論自由亂說話造謠很多都沒被起訴然後不起訴後還可以嘴說 看吧,法院認證我說的是真的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12-16 10:02:00
我們的制度很看自由心證,所以抽到的法官跟檢調好壞差很多,另外在男女議題上,女性很有優勢...所以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喔...
作者: hiaries (aries)   2024-12-16 10:17:00
政大那個真的很慘飛來橫禍
作者: YuEnglish   2024-12-16 10:28:00
原來是女的在學校社死休學
作者: louisxxiii (23)   2024-12-16 10:55:00
政大這個有印象這法律就很吃性別+認知啊 單方面覺得就能夠成立
作者: guanhualee3 (冠花好月圓)   2024-12-16 11:47:00
我只能說垃圾台女會害人一生 沒說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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