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中國女作家寫眈美文被判刑4年6個月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12-20 13:14:51
※ 引述《direct (【強迫練鐵頭功】)》之銘言:
: 欸,幫大家複習一下法律
聽你這麼一說,我突然對境外所得有了興趣,稍微查了一下
台灣的標準是超過一百萬台幣才要申報
基本稅額至少可以抵六百七十萬的所得額度
好像視情況還可以提高
也不知道這所得額度算高還是低
但我知道台灣作家想要靠寫小說在境外賺到這錢幾乎不可能吧?
除非自己投資海外的金融或地產
作者: whycare (Alice)   2024-12-20 14:48:00
所以當台灣人比當中國人好太多了。告訴身邊的親友,不要把票投給想把台灣變中國的滯台中共人。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24-12-20 15:28:00
網文興盛的當年台灣作家在中國平台賺錢可以吧就算你放棄對台灣市場抱希望也無法否認台灣有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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