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ns (kons)》之銘言:
: 欸,奇怪,就是那個啦。
: https://i.imgur.com/Q0S4vLU.png
: https://i.imgur.com/WAsKqew.png
: 有很多作品,都有女方出軌,然後孩子生下來,不是名義上父親的種。
: 忽然想到,以現在的醫療生物技術,驗個DNA是很簡單的事情。
: 如果政府強制驗,孩子出生就驗DNA的話,是不是就能減少很多戴綠帽的情況?
: 但想一想,這好像又會衍生出很多社會問題。
: 例如父親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很可能就棄養這孩子。而女方獨自撫養難度很大。
: 所以,不強制驗,是否變成一種社會成本的轉嫁?
: 大家怎麼看呢?
問題主要出在
法律上都直接推定是結婚後生出來的孩子就是你的吧?
通姦都除罪化了,法律這推定也該廢掉了吧?
現行法律可沒有要求已婚人士不能跟配偶以外打炮,
建議孩子出生都先改成父不詳,
出生三年內做完親子鑑定確認生父後告知生父才開始獲得扶養義務。
生父想負責的自然會去驗。
說會造成社會問題,這社會問題不就是生母跑去跟非配偶打炮生下來被發現然後棄養,
生母的問題= =
法律如果自稱道德底線難道這樣做道德嗎?好好“教育”這種生母好嗎?
然後說需要冤大頭養小孩的,你自己說道不道德吧?
所以法律不是什麼道德底線,只是統治者的工具。
說是道德底線是pua你,違反就是不道德然後不討論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