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5-6 #1OmMONO2 (C_Chat)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3-10 01:52:29
※ 引述《uu26793 (Vigilo Confido)》之銘言:
: 一、檢舉看板
: C_Chat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1OmMONO2 (C_Chat)
: 三、被檢舉人ID
: kid725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整篇
讓大家加班了我有點過意不去
不過對於此檢舉 我要先對這個"整篇"提出異議
首先我認為說我整篇引戰 是一個很模糊的檢舉
至少也該提出我的哪節讓你覺得引戰了
就這樣說我整篇引戰 然後讓板主自己去找哪邊違規 好像怪怪的吧
我可以保證我整篇內不管回文還是回覆推文 應該都沒有引戰的事實
只是有些人跑進來自戰自的 我可是一直都有保持良好理性的回覆態度
該不會只要有人在我文章底下戰起來 就叫"引戰"吧?
能請你說明一下我哪邊引戰 然後再請板主檢閱嗎?
不然以後這樣只要找人進來討論228的文章惹事 那大家就都不用討論了?
反正繼續回就引戰嘛 那在板主S文後繼續回的是不是也要通通算引戰?
怪怪的吧
→ houseman1104: S文後那個140.114.84.161 03/10 01:51
我是有繼續回覆啦 但也就是依照歷史事實部份作出回覆 難道這樣也叫引戰嗎?
還是要增設一條板規 規定以後不准討論228比較乾脆呢?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即使要算 也要我在那之後回的文章確實有"爭議性"才算
如果你們真的打算判定違規 有件事情想麻煩你們的是明確指出我哪邊違規
這樣我也比較好寫申訴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5-10 使用者禁止於發文或回文中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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