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Omlv3Kn (C_Chat)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7-03-15 01:09:52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一、判決文章代碼
: 文章代碼(AID): #1Omlv3Kn (C_Chat) [ptt.cc]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5-6、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9174083.A.531.html
: 二、申訴人ID
: kid725
: 三、申訴理由
: 根據C_ChatBM此篇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OmPs3tM (C_ChatBM) [ptt.cc] Re: [檢舉] 5-6 #1OmMONO2 (C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89083779.A.DD6.html
: 板主判決我違規的的理由是:
: 使用"廠廠等挑釁語尾助詞及表情符號"
: 因此構成"與使用者LionRafale已經有互相攻擊之事實"及"蓄意引戰"
: 但是"廠廠"(哈哈) 以及表情符號
: 以客觀來看 將之視為有攻擊性的言詞
: 使用這些詞語即定為引戰行為 個人認為有所不足
: 故提出申訴
首先,我還是要把引戰的板規搬出來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原發文者之文章已由pp板主於23:49S文警告
前面的發言我都沒有算在內
後續的回覆已經有挑釁之言詞
故判定引戰
必須回覆的是
引戰不是利用挑釁言詞直接判定的
主要是警告過後仍無視警告繼續挑釁才是判決違規的主要原因
本案我維持原判
以上
: 還有我希望知道這個判決 在現任板主中有哪幾位支持
: 我需要這些作為我向上申訴的依據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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