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jerry板主,
你於#1PnBq4eV (C_ChatBM)
公告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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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此公告之後的4-7相關檢舉文
由於目前相關爭議只有我跟s板主討論勢必不會服人
我希望等到新板主上任後一併討論4-7相關執法標準
並且新的執法標準會公告後執行
在這段期間的4-7相關檢舉文一併統一使用新的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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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所謂新的執法標準,
是以現有板規V15.3.1來解釋嗎?
還是是以未來有打算修改的板龜為主?
因為板主於公告中
有提及因為現在你與s板主對於現有4-7板龜的解讀有瑕疵,
所以不得不先停止4-7相關的判決。
以上下文我個人會解讀成你需要與新任板主協議
現有板龜4-7的標準之後,來執行從今天起至協議完成時的檢舉。
但單以公告文句來看,
我也可以解讀成你們有打算以新板龜來做為依據。
故詢問的重點在於
由今日公告後,至協議完新的執法標準。
這段時間的4-7檢舉是否會是以現有板龜V15.3.1的條文為依據,
唯執法的標準是經討論過後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