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QDbeBfN ]
作者: surimodo (超高校級的好吃棉花糖)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希洽板板規 v16.0.0 暨 板務建議區 暨 好
時間: Sun Dec 17 19:50:31 2017
希洽板板規 v16.0.0 暨 板務建議區 暨 好文補M區
本文內容為板規內容,請各位板友於閒聊討論時注意不要踩到板規
要不然洽妹會拿水桶套在妳頭上,很不方便
另外如果有關於板務相關的建議或者是出現板主漏M的好文
也歡迎推文給予指教以及提醒
第零章 C_Chat相關看板群功能說明
BoardCourt[板務法庭]:受理群組長須迴避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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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WorkBoard[卡漫夢工廠群組]:受理小組判決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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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enreBoard[卡漫綜合專區小組]:受理希洽板、洽妹板判決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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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ChatBM[洽妹]:希洽板務板,受理檢舉、板務討論-CCBM:板主討論板務專用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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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Chat[希洽]:卡漫綜合討論板 --AC_IN[裏洽]:成人向作品建議移至此區討論
第一章 創板宗旨
1-1 讓新手不會再找不到地方發表任何ACG(動畫、漫畫、遊戲與相關周邊)
話題,更不會因板名帶來的第一印象讓人望之卻步。
1-2 本板永續營運追求要素有二,此兩要素都無可動搖。
1-2-1 這裡是屬於大家的ACG板,沒分新人或老人,歡迎所有人利用發文回
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 上的寶貴心得與經驗,達到PTT使用者各界各
層次ACG愛好者上互相交流、溝通、理解的目的。其為本板永續營運
之要素一。
1-2-2 板規設定根本目的不是束縛ACG 討論自由,而是在各ACG言論上,追
求在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ACG愛好者與ACG 客體人事物之間
、ACG總體和這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
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其為本板永續營運之要素二。
1-3 上述兩要素,沒在互相有衝突時,以1-2-1為優先精神。
若兩要素在討論異議擴大而互相衝突,以1-2-2為暫時優先精神。
先取互相平衡,再論溝通和交流。
第二章 組織章程與板務權責
2-1 〔C_Chat〕
Ⅰ 本板始於2006年年底,為輔導級看板。
Ⅱ C_ChatBM為本板之板務專板。
2-2 〔板主〕
Ⅰ 板主之權責為維持看板正常運作、依照板規處理違規事項、修訂板規、
管理精華區以及討論政策修改之方針。
Ⅱ 本板板主設有至多四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二月、八月進行板主選舉,每次選舉選出兩位板主及一位候補。
若任期內辭職或遭罷免、撤職,則由當期候補板主接任,之後遇缺不補。
Ⅲ 板主須依板規行政,各板主得獨立行政。若板主無法獨立決定,
應經板務會議決定之。
Ⅳ 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須經板務會議討論者,依其規定。
Ⅴ 如遇緊急情況,板主有權公告附註條例或暫行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惟其時效不得超過一個月。
Ⅵ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應M文保留文章。
一 有ACG點之原創塗鴉、影音、繪圖、超過60行之小說及非利用轉圖軟體
之ANSI創作。
二 經板友推薦之優良文章,且經板主審核通過者。
三 經檢舉之違規文章,而板主尚未判定或處理者。
若板主M文原因為文章違規而未處理,應推文說明M文原因
Ⅶ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S文並推文註明原因。
一 爭議文或可能成為爭議文之文章
二 尋人啟事等有急迫性或有關公益之文章。
Ⅷ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鎖文。
一 已討論完畢之[板務]討論串。
二 爭議文經S文後仍無法控制秩序者。
若板主鎖文原因為爭議文,應公告說明鎖文之原因及範圍。
Ⅸ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2-3 〔小板主〕
Ⅰ 小板主之權責為協助板主管理精華區。
Ⅱ 小板主至多四名,由板主直接任命,無任期限制。
2-4 〔分項小板主〕
Ⅰ 分項小板主之權責為協助小板主整理單一作品之精華區內容。
Ⅱ 分項小板主由板主直接任命,無任期限制。
第三章 使用者規範總則
3-1 處罰以行為時板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Ⅱ 稱文章者,其內容包含標題、內文、簽名檔及轉文內容。
Ⅲ 發文謂發表文章、回文謂回覆文章、轉文謂轉錄文章。
Ⅳ 稱轉文內容者,包含轉文標題、轉文內文、轉文簽名檔、轉文推文。
Ⅴ 稱推文者,包含推(推)、噓(噓)、加註(→)、編輯文章回覆推文。
Ⅵ 稱18禁者,為下列內容:
一 過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或畫面。
二 含有女性乳頭、男女性下體之畫面。
三 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Ⅶ 稱看板事務者,為涉及看板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
Ⅷ 稱看板風氣者,為看板使用者之群體行為。
Ⅸ 稱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包含近代中華民國政策、政黨、社會、公民
等議題。
3-3 處罰之種類如下:
一 直接水桶:一週、兩週、一個月、三個月、一年、永久水桶。
二 警告:累計警告三次者,處累計水桶一個月。
三 不處分。
3-4 板主判決時得依需求為輔助處罰,並應與3-3之處罰合併執行,其種類如下:
一 退文
二 刪文
3-5 違反規定而於判決前刪改違規部份,使之無違規者,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3-6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其規定得加重處罰。
Ⅰ 直接水桶累計達三次者,提升一級罰則。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而直接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3-8 同一文章違規而處直接水桶半年以上者,須經板主群多數決同意後方施行。
3-9 於本板受水桶處分而未執行完畢,以分身發言受警告以上之處罰者,
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連帶所有本尊分身一併永久水桶,
若嗣後有其它分身於本板活動,無論是否違反板規皆處永久水桶。
第四章 使用者規範分則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文章無ACG點且情節嚴重者,處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Ⅱ 回文而文章皆未達以下二款規定而情節嚴重者,處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一 內文有ACG點者。
二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Ⅲ 轉文而文章無ACG點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4-3 〔交友文違規〕
以下文章,超貼者不處分刪文:
一 遊戲之徵友文、揪團文,以單一遊戲一日一篇為限。
二 同一使用者之自介文相隔一年方可重新發表。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
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7 〔蓄意引戰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且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8 〔劇透違規〕
Ⅰ 發文、回文之文章標題透露關鍵劇情或三個月之內之作品劇情者,
處水桶一禮拜並刪除文章。時間之起算以官方最早發布時間為準。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並刪除文章。
Ⅲ 文章作者標明禁雷而推文放雷者,處直接水桶一週。累犯者加倍處分。
4-9 〔十八禁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含十八禁內容者,處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10 〔散佈版權物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討論改機、非法ACG媒介、或散佈、播放、徵求版權物,
或分享作品而超過以下任一款之規定者,無論臺灣地區代理與否,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但為官方公開之免費作品者,不在此限。
一 動畫: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二 漫畫: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三 小說:長度一章之內容。
四 遊戲: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推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12 〔他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發文、回文討論其它看板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13 〔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一 非經7-1程序,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
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二 於特定議題之[板務]分類下,討論其他議題者。
Ⅱ 轉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風氣者,處直接水桶二週。累犯者,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4-14 〔發表公告違規〕
非本板板主發表或回覆公告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累犯者,處永久水桶。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而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16 〔抄襲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抄襲或擅改他人創作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
處直接水桶一週。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4-17 〔刪除推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刪除或修改推文者,處直接水桶
一週以上。但其分類為[討論]者,或其推文違規者,不在此限。
Ⅱ 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修改轉文推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但得逕行刪除之。
4-18 〔公佈個資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公佈包含下列個人資料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私人信件
二 私人言論
三 其它個人資料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Ⅱ 轉錄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至本板,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一 卡漫綜合討論小組小組規
二 卡漫夢工廠群組群組規
三 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
四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
五 其它上位法
4-21 〔特殊重大違規〕
有下列之情事者,為特殊重大違規,處永久水桶並退文。
一 張貼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者。
二 貼出有毒或損害他人電腦之連結或檔案者。
三 張貼商業網站之連結。利用板友之好奇點擊心態,
賺取點擊連結之廣告收入者。
第五章 檢舉、申訴、各項事務申請流程
5-1 〔檢舉流程〕
Ⅰ 使用者檢舉違規應於C_ChatBM發文,以[檢舉]分類檢舉。
以站內信板主檢舉者恕不受理。
Ⅱ 檢舉成案後,板主應處理並於文章下方推文或回覆判決結果。
Ⅲ 若判決違規確定,板主應於C_Chat公告判決結果並執行。
5-2 〔申訴流程〕
Ⅰ 若當事人對於板主群之判決不服,應於C_ChatBM以[申訴]分類申訴方成案。
Ⅱ 申訴成案後,板主群應重新檢視判決並於C_ChatBM板回覆申訴結果。
Ⅲ 若當事人仍不服申訴結果,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Ⅳ 板主群應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5-3 〔申請流程〕
Ⅰ 使用者若有申請需求,應於C_ChatBM發文,以[申請]分類申請方成案。
Ⅱ 申請成案後,板主群應審核並回覆申請審核結果。
5-4 〔本板官方活動舉辦規範〕
Ⅰ 本板板主得以C_Chat官方之名義舉辦實體活動。
Ⅱ 本板板主舉辦官方活動時,得視活動需要收取報名費及徵求贊助物資。
Ⅲ 板主應記錄舉辦活動之財務收支並公開於C_ChatBM以供查閱。
Ⅳ 活動舉辦完畢後,若有結餘款項,必須全額捐贈至財團法人兒童暨家庭
扶助基金會。捐款之名義為台大批踢踢實業坊C_Chat看板。
Ⅴ 板主舉辦活動應承諾不得有任何營利行為。
5-5 〔板友自辦活動申請流程〕
Ⅰ 本板板友自辦活動者,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 任何涉及實體獎勵者。
二 任何於C_Chat以外之場合舉辦者。
Ⅱ 使用者若想舉辦活動,應於C_ChatBM發文,以[申請]分類申請方成案。
Ⅲ 申請成案後,板主群應審核並回覆申請審核結果。
5-6 基於急難互助原則,與生命危險相關之求助文可直接張貼於看板。
板主應S文表示重要,且禁止回文,回文者不公告刪除。
第六章 板規增修相關規定
6-1 〔板規之增修權〕
Ⅰ 板主群有權依討論共識增加、刪除或修改板規。
Ⅱ 板友有權提出板規修改之討論案,應依7-1之規定辦理。
6-2 板規之增加、刪除或修改需於修改後於C_Chat公告,並標註修改內容。
6-3 〔板規修改過渡期〕
Ⅰ 若同時修改複數條板規,需提供至少兩週之宣導期,期間違規得從輕處理。
Ⅱ 若板規之修改幅度大於四分之一,板主於公告前需自行試運行一個月,
確保板規之邏輯無誤且可執行後方可公告。
第七章 使用者板務討論
7-1 〔板務討論之連署〕
Ⅰ 使用者可於C_ChatBM討論看板事務並至該文推文附議。
若附議人數於兩週內達到30人以上,板主應將該議題移至C_Chat,
以專用分類[板務]發文。使用者可針對該主題以回文或推文討論。
Ⅱ 若板主群認為該議題事關重大,可主動將議題移至C_Chat討論。
Ⅲ 一年內曾有相同或相似議題於主板討論將不予受理
7-2 板主群得針對該議題發起記名公投或不記名投票,並應遵循投票結果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