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簡略講一下現在流程
檢舉人在BM區檢舉->板主m文受理前需先寄信至被檢舉人做到案通知(必須)
->1.m文後如板主已有定見或是很明確違規可不等被檢舉人答辯作出判決
->2.m文後如板主認為難以判決可等被檢舉人答辯來作為判決依據
如板主可能需要前面板主對相關罰則的判決參考
可至精華區z->6 處罰紀錄區 有之前各罰則違規或是無違規的判決相關案件
板主結案也可複製至該區方便之後其他板主參考
如有違規
精華區z->16被檢舉人警告暨水桶紀錄區
依英文字母排序 可把違規ID分門別類並把違規案件放入其中
之後如需加重情節可快速找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