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sh5566 ()》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本身付費使用Netflix
: 看脈絡便可以得知"買"其他平台的會員
: 想請問,"購買"一詞何來侵犯版權的問題?
: 原本不想回的
: 但問正版串流平台要去哪買也被統實在有夠無聊
我當這是正式申訴
你並不是因為詢問購買正版串流平台而入桶
引原文違規部分
: 原本我用Netflix跳日本
: 但後來覺得要用vpn挺麻煩且付費vpn也挺貴的感覺不划算
這段話可得兩個事實
1.netflix部分影片並未於台灣開放需透過vpn
2.原po曾使用vpn連上日本的netflix
版主群認定符合板規4-10
發文、回文、推文討論改機、非法ACG媒介 此要件
因此多數決認定違規
對於判決仍不滿請上訴小組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