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難以判決可等被檢舉人答辯來作為判決依據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8-02-01 20:55:01
→ kirbycopy: 那我問你 如果AB都想檢舉C 但A比B先檢125.227.149.211 02/01 15:16
→ kirbycopy: 舉了 但答辯過程中 A被C說服了 所以版125.227.149.211 02/01 15:16
→ kirbycopy: 主判決無違規 那B不高興 又跳出來檢舉125.227.149.211 02/01 15:16
→ kirbycopy: 同一案件 此狀況如何處理?125.227.149.211 02/01 15:16
就這部分回答
m文後代表受理,除針對個人之人身攻擊為告訴乃論外
其餘皆為非告訴乃論,不是撤案就可以了事
再者,最後判決結果是板主群判斷的結果
所以你擔心的情況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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