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單純這個案子來討論的話。我個人看法如下
基本上兩個我都還是看成是爭論上難免的針鋒相對。就個案來說,並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
經查原文
qqq3892005說的弱,指的是遊戲遊玩的能力,可受評論,並未涉及到個人人格等
因此無違規。
而karta273745雖然比較針對個人了,然而從整段回文來說,可知並不是從一開始
就無端謾罵,先前也是多次回應了原po的論點。若無故前因後果直接判定人身攻擊
恐有過當,箝制討論的疑慮。因此我認為就該案來說,判定人身攻擊並不恰當
這當然並不是說無端推文罵人小丑就是可接受的,而且也不是理直就可以無限上綱
就算原本的論點是正確的,也很認真討論,但如果以此批評他人太過逾越
還是會視為人身攻擊
※ 引述《amd7356 (哭哭喔)》之銘言:
: 想請問下關於人身攻擊這版規的標準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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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該篇文章中我跟數位仁兄爭辯,到了後面他們直接針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 → qqq3892005: 你弱到已經是特例了 很遺憾 每個遊戲都不可能考慮所
: → qqq3892005: 有特例
: → qqq3892005: 阿你就是拿著很好推的主線說我弱到不可思議打不過
: → qqq3892005: 所以我用同樣的邏輯 你在GBF就是弱到連推主線送的突
: → qqq3892005: 滿方陣武都拿不到。請開始你的遊戲
: → qqq3892005: 不 你弱到連活動都打不過 你就是這麼弱
: → qqq3892005: 你剛剛的表現就是這樣囉
: → qqq3892005: 大概要弱到這種程度 才打不過FGO終章吧 抱歉我真的很
: → qqq3892005: 難找到這麼弱的例子
: → karta273745: 現在是要小丑要找台階下了嗎?可是臉都跟豬頭一樣了
: → karta273745: 我又沒說是誰,小丑怎麼自己拉椅子了呢www
: → karta273745: 那你出來幫小丑幹嘛? 他自己找碴,被打成豬頭的喔
: 推 karta273745: 小丑趁亂跑走了 呵呵
: 我必須承認這文章我的語氣也不怎樣
: 但很好奇這樣是不是已經算是人身攻擊?還是單純就游走邊緣
: 就當我玻璃心吧,想問問這邊的標準是怎樣
: 不碰髒字的羞辱算不算人身攻擊,我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