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1SfXEX8s (C_ChatBM)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04-16 23:14:06
就我身為被檢舉當事人與板主我的見解如下。
首先在我被檢舉當天,q板主就有私下提出詢問處理
當然內部運作就是他人給予意見,最終還是要板主去裁量。
而q板主做出的處置是程序上無法受理。
這也是單一板主就能做出的裁量,因此也不用責問q板主說為何不問H板主或不等他回應。
因為這本來就是單位版主就能下決定。
這個案例造成你的久候非常對不起。
但q板主與H板主的處理與內部討論,我完全不覺得他們會有意拖延甚至荒廢版務
相反的兩人也都非常熱心積極處理版務。
我個人因為身為被檢舉當事人,而沒參與討論
事實上我應該更積極的敦促兩人處理本案,或者提供不影響判決單純程序上的建議。
這也是我不夠細心沒有做好的部分。
板主雖然各自獨立行政,但還是一個團隊
出現了失誤,多少都還是有責任在。
之後會更注意不要再出現延宕判決的情況,也會認真研議是否將判決期限加入板規中
謹記教訓,不要讓類似的事情重複發生。
也感謝板友的提問與指教。
※ 引述《jerry7668 (玻璃雙標藐視亂鼠)》之銘言:
: ※ 引述《qxxrbull (qxxrbull)》之銘言:
: : 就那篇的情況,被檢舉的也是同樣為版主的jschenlemn
: : 先無論jschenlemn是否該迴避這個案件
: : 檢舉後到我發文那篇為止,jschenlemn與HomerEdLee都沒有任何的判決回應
: : 並且在"檢舉不受理"的前例下,確實是也有僅由單位版主就直接做出決定的先例
: : ref:文章代碼(AID): #1SfmkA_f (C_ChatBM)
: : 根據那篇文章的情況
: : 在板標更改方面,並沒有辦法依據所檢舉條目4-7進行處理
: : (非發文、回文、推文之其中一項)
: : 因此才做出無法受理之回應與結論
: : 另外處理時效方面
: : 目前板規或群組規定並沒有要求處理時效、天數
: : 但若多數版友對此方面有意見與要求
: : 此情況將可能會討論後進行板規上的修正與規範
: 你說處理時效 但我今天問
: 為何其他篇都可以先判決 唯獨這篇要拖那麼久?
: 請問是有甚麼原因 要讓這篇拖到十一天?
: 如果今天你每一篇都那麼久就算了
: 但很明顯不是
: 請問今天你站在版友的立場想
: 會作何感想?
: 請清楚解釋這個原因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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