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先回答板友提問
第二部份再來討論之前的案例
第三部份來討論一下『板規4-19』
※ 引述《Lupin97 (Lupin)》之銘言:
: 當初皺了眉頭、好像自己犯了版規,在超過14天的檢舉期、確定安全之後,
: 想想還是詢問相關細節。
: 關於4-19的轉文違規,內容如下:
: 4-19 〔轉文違規〕
: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Ⅱ 轉錄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至本板,處直接水桶一週
: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議點文章是這篇
: #1SdF8YwX (C_Chat)
: 我在該篇的推文連續轉了兩篇JOJO版的討論文章,並且未取得發文者的同意。
: 問題如下:
: 一、轉文的行為,除了
: (一)PTT系統設定的轉文功能之外,是否還包含
: (二)在推文中給予他版文章的代碼,以及
: (三)在推文中給予他版文章的網頁版文章網址?
: 我的理解是(二)與(三)似乎也可以視作廣義的轉文行為。
因為代碼網址的持有者是PTT站方,且由代碼無法直接看到內容
所以你給予的是站方的訊息而不是原發文者的內容。
同理,原發文者也無法主張你貼的代碼、網址是無端轉載或者抄襲。
: 二、我在推文中轉送的JOJO版討論文章,有一篇是2006年、13年前所寫的文章,
: 時間相當久遠。假設我要轉這篇文章到西洽版上,是否仍需徵得該位作者的
: 同意,不因撰文時間已久而規避這項工作?
: 如果是情理中可寬容放行、不需詢問的時間範圍,具
: 體希望是多久以前的文章就可以逕行轉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