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
版主通知被檢舉人時間為
推 qxxrbull: 已通知 05/04 20:27
並且兩位版主判決時間為
推 qxxrbull: 4-1 違規 內容沒有提及任一部相關的 05/04 21:16
推 qxxrbull: ACGN作品 05/04 21:16
推 jschenlemn: 4-1違規 05/05 17:43
而被檢舉人修改文章時間為
※ 編輯: kfcpkcpc (42.75.131.95), 05/06/2019 05:34:08
很明顯在兩位版主判決時間後
另版主通知為5/4 被檢舉人到5/6才做修正
很明顯不符合
3-5 違反規定而於判決前刪改違規部份,使之無違規者,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A-1-5 被檢舉人於任意板主判決前,修正違規內容,
板主群得依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分。
這兩條減輕條文之規範
為何最後兩位版主還是給予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