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4-8劇透 改編作品 三個月時限是否恰當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8-28 11:51:48
你的訴求簡單的說就是
將標題雷的限制再擴大一點
但是具體要怎樣擴大有點糢糊
板務要執行需要的是一個簡單明確的依據
當檢舉人能提出依據訴說被檢舉人違規
板主再進行判定
或者是板主能主動依照依據來進行海巡
比方說:
當期番上檔中時,禁止標題雷。
雷的範圍為當期番當下劇情往後未演出的部分,
當下劇情則有 一週 的保護爆雷時間。
當期番結束下檔一週後,則不再受此限制。
疑問1:僅限日本放送?台灣放送呢?
要是把台灣放送也算進來那恐怕是沒完沒了
台灣放送大多還是不停重播居多
所以僅限於日本當期番可能會是比較簡單的
疑問2:日本重製放送呢?
從嚴辦理的話,視為當期番,
上檔中禁止標題雷,
直到播放完畢下檔後一週。
(這段會是較有疑慮 可能需要備上但書)
唯重製的動畫上檔期間為 三年前 以上時,
可以不受此限。
疑問3:這一期演不到的部分呢?
從嚴辦理的話,因為為當期番,
上檔中禁止標題雷,
直到播放完畢下檔後一週。
疑問4:那一直演不到不就一直不能爆雷?
當期番下檔一週後則不受此限。
疑問5:其他國家的原作改編作呢?
可能要比照辦理,但需要檢舉方提出證明。
證明確實是該國家的當期番。
===
我想說的是,其實很麻煩。
標題雷這個其實是一種沒有要跟你溝通的概念存在,
除了不上PTT西洽之外你基本上躲不過。
如果想要改變,提出來的方案要具體一點,
我這還太粗淺,算是幫你起個頭,
細節你應該還要再想想,執行上越簡單明瞭越好。
大概是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