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plzza0cats 4-20(個人資料保護法)

作者: Gadi (Die Nacht)   2020-01-02 22:07:12
一、檢舉看板
C_Chat
請將違規之看板名稱保留,另外一個刪除
二、違規文章代碼
#1U3MLZWy (C_Chat)
請貼上違規文章之代碼,以便版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被推文之文章代碼
三、被檢舉人ID
plzza0cats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版主恕不受理
四、違規內容節錄
[1]
嗯!你問B服怎摸辦?用台灣身份證就可以了嘻嘻。
https://i.imgur.com/Qf2cOe0.jpg
https://i.imgur.com/wFvKZLl.jpg
https://i.imgur.com/VRE7KSe.jpg
[2]
我拿我爸的個資實名制 對不起...
[3]
沒 我偷偷拿家人的個資註冊 :(
請將違規內容節錄並貼上至此處
(註:黃色非原文所有,僅為檢舉標注亮字。)
五、違反板規條目
4-20-四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
上位法
中華民國法規:個人資料保護法
節錄: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
、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
、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
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 5 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
關聯。
請於此區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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