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從嚴期間判決爭議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20-01-16 11:48:59
※ 引述《sysloljs (猜猜我是誰)》之銘言:
: 為何此篇加重期間的違規水桶不是推文30日、發文60日?#1U7MKM4O (C_Chat)
: 且你於解除加重公告中#1U6Pc6TP (C_Chat)也有提到
: - -
: 從嚴時期尚未判決確定者,依舊會從嚴處置。
: - -
: 若從嚴期間推文只水桶7日發文者30日
: 這樣判決對於其他同樣在從嚴期間違規被水桶推文30日/發文60日的使用者公平嗎?
: 請j板主說明之
我在#1U6aLbG2 (C_Chat) 公告中也提到,考慮回復到平常的處置來處理。
雖然行為確實在從嚴期間違反的,但是判決確定或者實際處置的時間點上
從嚴條款已經廢止了。
以從輕原則來說,原本板規就已經有規定政治文了,且對當事人處分較輕
那麼就回歸原本板規處置。
說到底,政治文從嚴處置條款本來就是一種為了維護選舉時期秩序的特別板規
以較長的水桶日期來止亂,一方面讓違規者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出來
二來讓板友不要輕易以身試法。
最重要的目的在於維持秩序,而非給予懲罰。
既然選舉已過,繼續使用從嚴的刑度就沒有太大意義
變成單純的處罰而已。
至於說到公平性,這點只能說抱歉了
理論上應該是要儘速處理案件避免拖到大選結束
才不會讓人感覺好像不公平。
但既然處理上已經超過從嚴條款的使用時效了。
回歸普通的判決我認為會比齊頭式的通殺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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