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5g (醬油膏)》之銘言:
: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 系列文活動依據其特性本來就會是臨時性
: : 因為無法保證何時一定會有系列文。
: : 就算有系列文也無法保證一定會實施這個方案。
: : 所以本次至少前半小時先公告提醒
: : 若洗版情況沒有改善,將考慮實施本方案
: : 我想依照系列文洗版的突發性來說,這半小時已經很足夠作為宣告時間了
: 系列文方案實行與否是依據"公告後發文的人",而不是"公告前發文的人",
: "公告前發文的人"無法得知是否會實行方案,執行方案的關鍵是取決於"後發文的人",
: 所以"公告前發文的人"沒有否決參加活動的權利,幾乎是強迫中獎,
: 公告半小時卻又不一定會執行方案,一旦執行就是強迫參加,這相當於沒有緩衝期。
: 此外第1個發文的人也無法預期他的文章會成為系列文,
: 只因後發文的人而被迫成為活動的參賽者之一,這樣是否有問題?
我認為不會有問題
要跟風玩系列文就要有自知之明
: : 雖然板友有投票權
: : 然而整體規則,水桶日期,以及最後的執行程序依舊是板主的職責
: : 與其說下放權利,不如說板主將「僅限於活動」的文章納入板友投票作為處置的參考吧
: : 況且活動舉辦與否也是板主決定的。
: : 我想這個並沒有太過違反權利義務範圍。
: : 就像板主新增權是只有小組長才有規定的權利
: : 也不會覺得現行的投票制度是把權利下放給板主跟板友
: : 一種違反權利義務的行為吧
: 整體規則、水桶日期已在#1TxF1RbV (C_Chat)規定,
: 一旦方案實施,是否水桶的裁量權就下放給板友決定,
: 好比BM區檢舉文章的違規,直接交給板友判決,
: 達到X1=水桶七天,西洽常駐3000人最少只要1/300的人就能讓人被水桶,
: 而噓文的理由有很多種可能,並無客觀可參考的標準,
: 可能是因為ID,也可能是因為私人恩怨,
: 或者是有人在公告推文下帶風向#1UblrHxd (C_Chat),
: 再極端一點像是透過Line群組糾人一起噓某篇系列文,
: 之前表特已示範過X1條款如何被拿來濫用,所以並不代表情況一定不會發生,
: 板主是如何看待/預防以上類似情況?
: 每篇系列文單獨看大多是符合C_Chat版規的文章(暫行條款除外),
: 跟其他沒被噓到x1的系列文相比、
: 跟其他意圖討噓的文章相比、
: 跟其他被三位板主判決而違規的BM文章相比,
: 只因X1就被水桶7天,是否有失公允?
: 另外因噓文達到X1進水桶的板友,在裁量者不是板主的情況下,
: 該如何申訴?原因要如何寫板主才會接受申訴?
: 因為我這篇沒梗版友覺得不好笑所以被水桶因此不服?
: 因為我剛好是第二、三、四篇文被水桶因此不服?
板規公告了
你要跟風玩就小心
不然就想辦法提案修改
: : 這個臨時條款也是回應之前板友板務連署
: : 所以是經過內部板主共識的。
: : dragon803在本方案公告時並不具有板主身份
: : 自然無法參與決定。
: : 但其上任時已經有這條臨時板規了
: : 就算每位板主可能有不同的解讀空間,
: : 在未規範的程序部份作法也可能不同,
: : 但基本遵照板規處置的原則是不變的。
: : 這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概念。
: 此外還少兩位版主的看法,不知道兩位板主要回答嗎?
: 我覺得系列文比照以前的方式處理就不錯,
: 系列文我每篇都會看,我是把它當成板友一起在做腦力激盪,
: 看誰最有梗,有梗的文章還不是有板友會推,當然沒梗的文章是副產品,
: 但因為沒梗X1就必須要水桶7天嗎?有引戰嫌疑的文章都不一定會被水桶了。
: 雖然系列文暫時條款有嚇阻系列文的作用,
: 但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發文者的自由(1-2-1),
: 且欲發的文章可能還是完全符合板規的(暫行條款除外)。
: 板主真的不想看到系列文,要麻就立下明確可參考的標準禁止,
: 而非用噓文公審這種非理性的方式。
1-2-1規範的自由當遇到衝突時以平衡1-2-2為優先
既然洗板系列文有侵害到其他發文者的可能時
自然要以平衡為考量
當啟動系列文方案時,就是這些洗板系列文已經壓迫到整體版面秩序了
先行提醒的公告不是發爽的
在能掌握的情況下也盡量先提醒觀察
除非還是沒有改善才會終止系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