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C_ChatBM 檢舉受理流程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3-11 17:49:21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直接進入正題。
: 建議修訂條文:
: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 流程:A-1-1 → A-1-2 → A-1-3 → A-1-4/A-1-5
: A-1-3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應M文保留文章並去信告知被檢舉人,
: 請被檢舉人至C_ChatBM板回文或推文答辯,檢舉人亦可回文或推文反駁。
: A-1-3-1 前述條款,於被檢舉人在板主去信告知前業已為答辯者,得不受此限。
設定M文後要推文通知是我設計的
原因很簡單 因為M文不會顯示版主什麼時候M
但是推文有紀錄 如果有版主明顯拖延版務
也有明確的證據可以上訴小組
畢竟你也不能確保每個版主都不會拖延
以上
: A-1-3-2 針對 C_Chat 板規 3-9 之檢舉案,板主應逕送 C_GenreBoard,報請小組

: 進行後續程序,而無需再通知被檢舉人至 C_ChatBM 板答辯。
: 理由:
: 在 #1WI4Uqxc (C_ChatBM) 的推文中,就有部分使用者提出質疑了
: 因此為完善化管理措施,在此建議板主群於下次修訂時,補充上述黃字之增訂內容。
: 另外,在 A-1 條文下方補充流程
: 也是為了避免因板主群在相關先後次序上的誤會或混淆,造成控辯雙方的困擾。
: 白話文解釋如下:
: A-1-3-1:
: 假如被檢舉人已經在 C_ChatBM 板提出答辯,就可以推定該員曉得該看板的存在,因此

: 就不需要麻煩板主再行通知,且亦能減少被檢舉人的困擾。
: A-1-3-2:
: 因板主群沒有類似帳號部的調查權限,且答辯說明也要讓帳號部進行判定,所以在本板

: 出的說明自然就無法發生效力了。是故,分身的問題,就需要受理板主直接轉呈上級組

: ,依帳號部多重帳號處的流程處置。
: 如上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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