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umoon5566 (廢文果實能力者)
2021-03-17 15:33:29※ 引述《plzza0cats (515ㄚㄚ)》之銘言:
: 由於使用者cloudlaba一直引戰踩版規
: 長期鬧版(參考 #1PYgzk1Z (C_ChatBM) )
: 已經可以申請退文
: 因板主拖延版務無法3日內判決+幫他退文
: 建議直接永桶小雲蟲
: 讓他乖乖待在joke
個人覺得這樣不合理
如果版主群處理版務更有效率的話
早在小雲蟲第一篇4-7違規時就能判決完+發公告了
也不會有後續的鬧版行為
但第一篇4-7處理都過快10天了
反而是前天的怪醫黑傑克的新聞被先水桶三天
版主群處理這類重大違規明顯出了行政效率上的謬誤
現在因為版主群怠惰版務卻反而要將守規矩的看板使用者永桶
似乎有些不合理之處
以上是小妹我一點淺薄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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