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ydra6716 (處女空氣)》之銘言:
: → hydra6716: 自己觀察?這種觀察法的意思跟看幾篇討論
: → hydra6716: 就說"PTT都是仇女肥宅"這種發言有啥兩樣
: 依版規看,版主應該是依據4-5 第Ⅰ項做判決
: 但依推文前後文看,很明顯是回覆前面推文所述之"自己觀察"這個論點而做的敘述
: 和舉例,從文意應可明確分析沒有攻擊任何族群和群體的意味,甚至內文就直接
: 可以判斷這段話本來就是刻意舉例這種"自己觀察"方法之不當。
: 以上。
私以為很明顯是判定的版主對於語構的理解不夠嚴謹,才會產生此誤判。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但如果 4-5 的 “攻擊特定族群” 罪責要擁有成立的可能性,
就代表 “至少要有被指涉之族群可能存在的可能性” ,
以及“某個做敘述的人” 述語中的形容詞、動詞、乃至於副詞有明確的 "人身攻擊意涵" *[m,
我認為這樣才能討論。
回頭去看原始句子,
“這種觀察法的意思” 跟 “看幾篇討論就說"PTT都是仇女肥宅"這種發言” 有啥兩樣
我們知道目前只有兩個比較敘述,
第一個 「觀察法...”」很明顯只是一般述句,無須討論
第二個 「看幾篇討論就說 “PTT都是仇女肥宅” 這種發言」 其陳述的主語是 “發言” 一詞,除發言本身並不是普世所認定的人或是族群以外,
「就說 “PTT都是仇女肥宅” ...」此一冒號內的說話者,
也沒有被整段敘述指涉作為一個人的集合的內容。
根據此種語法的假設,即使能被立論說「嘲諷 “ PTT 使用者都是醜女肥宅” 的人」是存在的以致於可能觸法,
但由於 Hydra 完全沒有進行對於集合的陳述,
同時也無法證明 Hydra 屬於該嘲諷集合,
因此“[46mHydra 觸犯了 4-5” 這件事理論上是絕不可能成立的。
要罰也是罰嘲諷 “ PTT 使用者都是醜女肥宅” 的人。
同時我個人也希望版務群在進行懲處的時候,
盡可能以更為公正的判定而不是像提到維尼就像在嗆某個領導人一樣的神奇判準為佳。
畢竟,並不是我講了一句靠北,世界上就必存在一個爸爸,因這個詞感覺我在咒他去死。
除非你證明這個爸爸存在,同時我也有咒他去死的意涵。
然後我為一開始的分類錯誤 / 糟糕到跟大便一樣的排版道歉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