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廢除3-7

作者: Katsuyuki118 (赫蘿我老婆)   2021-05-04 18:28:23
首先列出欲廢止之條文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希洽自2006創板 板主來來去去
縱使是同條板規
也會因為板主個人對板規的理解與心證裁量
而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資深的板友與希洽一同走來
可能因為同條板規 不同判法而進桶
假設一年只違規進桶一次
累計至今也已達到舊3-6、新3-7的符合要件
板主非完人 板友也有腳步踏錯的時候
如此剝奪板友在希洽閒聊的權利並非好事
在此提出此案
讓希洽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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