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新增「發文未滿30分鐘不罰」之規定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5-21 17:15:17
※ 引述《an94mod0 (燈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PTT在系統上,已經有至少兩層設計來避免不小心發文
: 【 檔案處理 】
: [S/V]發文 (T)改標題 (A)放棄 (E)繼續 (R/W/D)讀寫刪暫存檔
: 確定要儲存檔案嗎?
: 注意:您即將 發表 新文章至看板上
: 請選擇簽名檔 (1-9, 0=不加 n=翻頁 x=隨機)[7]:
: 發出去的文就像丟出去的Super Chat,是不能輕易收回的
: 有些看板甚至直接設定禁止自刪文章
: 希洽並無此限制,再加上板規3-5,對使用者權益保障已十分充分
(部分恕刪)
這裡需要糾正部分觀念:
在簽名檔內容未有作任何設定的情況下
於「檔案處理」頁面上按完發文鍵,就會直接視作發文成功
也不會有「第二次確認」的功能。
不過說回板務文原文,我個人主張亦與 a 板主一樣
按照現有「特定情況下自刪免責」的條件行事即可,毋庸特例放寬(如三十分鐘內自刪不
罰,不需要搞這種措施)。
更何況,別忘記了
八卦板很多時候,即使快速自刪,被發現違規的話,還是會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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