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0103661 (我永遠單推玉之けだま)》之銘言:
: ※ 引述《linzero (【林】)》之銘言:
: : 以前有版主直接說優文歡迎盡量洗
: : 但現在版主好像傾向版主沒有內容審查的板規依據
: : 既然如此
: : 那能否修正版規
: : 明確界定怎樣程度算符合洗文要件的明文規定?
: : 不然以後可能還會有人誤觸4-4
: 明確界定會有人鑽漏洞,跟禁字表一樣
: 定5分鐘就會有人每5.01分洗一篇
: 定15分鐘...以此類推
: 但我還是覺得兩篇連發就桶太超過了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水桶一週。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
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週。
我覺得在制定量化標準前,大家不妨討論一下,4-4[洗文違規]想抑制的是什麼樣的情形?
否則在對於目標並不清楚的情況下訂定標準,很容易達不到想要的效果
對於板主桶LABOYS我並沒有覺得所謂的對or錯
但也想知道「15分鐘內三篇以上」這件事情,本來預期會對C_CHAT造成什麼樣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