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7-1-Ⅲ 板務連署再提案CD期限修改

作者: linzero (【林】)   2021-06-13 11:07:12
第七章 使用者板務討論
7-1 〔板務討論之連署〕
Ⅲ 一年內曾有相同或相似議題於主板討論將不予受理
覺得一年期限太長了
而且第七章板主能判定板務要怎麼處理
不管討論的有多熱烈、提案有多合理
板主都能直接否決了
這是基於管理權是站方層層下放給版主
以及西洽現在板務是以多人共治為主
而換版主就換標準的情況大概每屆都會發生
那是否把這原本一年期限改成跟版主任期同步呢?
比方上篇(已自刪)討論V的問題
去年10月提的,是上屆
那這屆就可以再提了吧?
因為版主已經都換了
板主群共識也隨之改變了
這樣期限也跟著改動應該也合理吧
如果覺得選板主前提案
然後一個月後新板主上任又提案會太頻繁
那也可以把一年改成跟板主任期長度一致的半年
這樣提案也可以再次經過新板主群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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