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板務連署宣傳

作者: zxcv070801 (遠坂櫻)   2021-07-09 22:22:19
一、申請項目分類
其他
請選擇最適當之申請項目分類,或者對於申請之事項進行簡單描述
二、申請人ID
zxcv070801
若有需要於C_Chat板發文,請加上發文者ID
可以一次填多個發文ID
三、是否為系列活動

若為週期性舉辦之活動,請填是
於申請之期限內每週最多可發一篇宣傳文章
四、活動企畫內容
板務連署宣傳
#1WuOTWNA (C_ChatBM)
[板務] 修改 4-17-Ⅰ 〔刪除推文違規〕
請簡述活動之目的以及內容
五、活動宣傳文內容
看板使用者對於刪除推文的認識應該是屬於板主方的權力
但是在希洽規則中存有例外
C_Chat板規 4-17 〔刪除推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刪除或修改推文者,處水桶一週。
但其分類為[討論]者,或其推文違規者,不在此限。
在希洽板上,使用 [討論] 這個標籤的文章不少,
這條板規給使用這標籤的文章完全權力可以無條件刪除別人的推文
雖然一般不太會有人故意去使用這條規則,但很明顯地是一個漏洞
在2021的現在,洽眾已有高度的素養,假設發文者P不喜歡另一使用者M的言論
應該是促膝長談或是乾脆忽視,而不會是直接刪除留言
所以本人在 #1WuOTWNA (C_ChatBM) 建議將板規4-17刪除後半例外的描述
推文違規者還是能經由和原發文者溝通請求將推文刪除
想再說一下
為何是直接刪除例外描述而不是修正成文章內提醒使用者本文可能會刪推文
修成如板規4-4-Ⅱ 〔洗文違規〕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
板規4-4的特例反而是對推文者有利, ex: #1W8M45w2 (C_Chat)
原PO同意情況下大家能洗的過癮而不違反板規
4-17若修成"其分類為[討論]者,且在文章內告知推文者可能會刪推文,不在此限。"
怕是會產生更多磨擦,故直接刪除
選擇性填寫,如果已經擬好宣傳文內容請於此處貼上或回文方便板主查閱
有需要修文請板主開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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