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會4-5嗎?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8-29 07:58:51
我這邊重新解釋吧:
※ 引述《a235477919 (牛逼張學友)》之銘言:
: #1XACpv7c (C_ChatBM)
: 這篇的被檢舉人說:日本女普遍比較醜
: 日本女是指一個群體吧
: 醜不用查都知道是貶低的用詞吧?
: 但是兩個版主都判無違規
: 是因為加了比較就可以嗎?
就這種推文內容來說
我個人會更傾向選用罰則較重的 4-7 進行判定,而非 4-5。
主要原因與是否使用「普遍比較」、是否屬於貶低用詞或個人的審美觀問題無關
實際考量在於,這類議題理論上很容易引起糾紛
因此不管針對哪個國籍的族群,如果之後的使用者因為該內容而吵起來的話,就會考慮用
引戰違規處理。
後續可參考:#1XAZJV9V (C_ChatBM)
: 那以後說
: V粉普遍比較玻璃
: V黑普遍比較可憐
同我在昨天的說法
一般情況下不會用 4-5,但倘若多次使用則會以 4-7 第Ⅰ項第四款論斷
: 鬼粉普遍比較白癡
: 鬼黑普遍比較低能
這種我會用 4-5 處理,不過同樣的
如過被多次使用,也會以 4-7 第Ⅰ項第四款論斷
: 這樣都可以嗎?不會吃4-5吧?
總而言之,「普遍比較」一詞基本上不影響對於「是否構成人身攻擊/地圖砲」的認定,
正常情況下還是需要看言辭上是否足以引起負面觀感的出現,不能據此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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