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規4-5、4-7應有的標準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1-09-09 12:42:02
根據大家的推文 我改一些地方
板規要有標準 應該要盡量減少人的主觀判斷
才不會幾乎每一篇都要用"個案"來討論
而每個人的想法又不一樣
4-5、4-7沒有標準 全憑個人判斷 有失公允
所以 板規應該要有所依憑 才有標準
4-5、4-7應該修改或增列
文章與推文,禁止謾罵、人身攻擊或歧視特定族群
"謾罵"等負面詞句,以"教育部國語辭典為準"
(所有的筆戰、引戰、挑釁、酸人或歧視等等,皆以謾罵為標準,:
皆必須由受害人或受害人團體檢舉)
以教育部辭典、字典、成語典為主,輔以各種國內外字典
亦可補充解釋
由檢舉人舉證 能在網路上找到 具有負面意涵的解釋
被檢舉人 也能在網路上舉證 不具負面意涵
比如 民明書房 維基 萌典...等等 參考網站
地圖砲
應該由受害團體檢舉
不然你怎麼知道對方開心還是不開心? 還是被罵了也根本不在意
對方不在意 你卻代位檢舉 不需要吧!
引戰
有爭議 自然有正反兩方的說法 不能算引戰
不然 只要你跟別人意見相左 互相攻訐 不就是引戰了嗎?
別人說你 你不能回反對意見 不然就是引戰
這樣對嗎?
引戰應該定義為對方開始人身攻擊之後 才算
就事論事 不能當作引戰
以現在的板規 山也引戰 海也引戰
為什麼不去看看別人如何辨論
難道 辯論也是在引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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