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4-13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9-12 07:56:37
Abby530424: 我認為毛毛象的請辭案應該算看版風氣 58.114.201.51 09/11 23:58
→ Abby530424: 但jerry版友若認為不妥 我願意承認 58.114.201.51 09/11 23:59
→ Abby530424: 這種說法其實是有些牽強的 58.114.201.51 09/11 23:59
→ Abby530424: 主要還是討論版友目前除了4-7以外 58.114.201.51 09/12 00:01
我只講一個例子
當年我搞出4-7後
版上一堆拿tom與jerry來酸我
請問我那時有拿4-13嗎?
沒有 為何
一 同名
二 就算真的指明道姓 也不能用4-13阿
4-13有個核心是版上風氣討論或是版務討論
但反過來說
版主平時跟版友沒甚麼兩樣
我們來看那篇架空打無慘
他那篇頂多就只是提起版友名子(但這是主觀認定)
那是不是之後只要提起版友名子就算4-13?
聯想到辭職案也是你們版主
但今天一個甚麼都不知道的
看了那篇真的會這樣聯想嗎?
頂多酸人吧
那這也應該是4-5去處理 而且是限定當事人檢舉
給個忠告
不要因為想桶而隨便拿條版規扣上帽子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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