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版上現在直接講藍綠是不會4-11的嗎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9-15 15:17:54
※ 引述《s7503228 (情報屋)》之銘言:
: #1XEsWxsO (C_ChatBM)
: A版只看了白色恐怖的部分直接判無罪 這樣看來是照他的標準 解嚴前的歷史已經不會4-11 這沒什麼問題
: 但他直接講了特定政黨顏色 而參照前後文也很明顯是指著特定政治色彩
: 所以現在在版上直接講藍綠白黃即使影射政治內容也沒關係囉?
: → Abby530424: 回s版友的疑問 單獨講顏色我不會直接 223.136.39.122 09/15 12:02
: → Abby530424: 把他 223.136.39.122 09/15 12:02
: → Abby530424: 連上某一黨 然後我也會參照答辯的部 223.136.39.122 09/15 12:04
: → Abby530424: 分 223.136.39.122 09/15 12:04
: → Abby530424: 但是的確你把顏色加上其他東西講的越 223.136.39.122 09/15 12:05
: → Abby530424: 明確 223.136.39.122 09/15 12:05
: → Abby530424: 你就越容易吃到4-11 例如你說綠色好 223.136.39.122 09/15 12:05
: → Abby530424: 噁心 223.136.39.122 09/15 12:05
: → Abby530424: 那可能危險性沒下面這麼高: 223.136.39.122 09/15 12:06
: → Abby530424: 「綠色執政以後政策都在亂搞 好噁心」 223.136.39.122 09/15 12:07
: → Abby530424: 我自己的判準 當你這個綠色只能解釋 223.136.39.122 09/15 12:23
: → Abby530424: 為民進黨 223.136.39.122 09/15 12:23
: → Abby530424: 或是其他顏色/其他黨時 你就踩到4-11 223.136.39.122 09/15 12:24
: → Abby530424: 了 223.136.39.122 09/15 12:24
: 推 an94mod0: 所以那篇的綠色不是指民進黨??不然綠 111.71.14.150 09/15 12:27
: → an94mod0: 色是指什麼?感覺有點瞎欸..A板主願意解 111.71.14.150 09/15 12:27
: → an94mod0: 釋一下嗎? 111.71.14.150 09/15 12:27
: → Abby530424: 至於綠色是不是禁字 我認為不直接是 223.136.39.122 09/15 12:40
: → Abby530424: 得看上下文與申辯決定 223.136.39.122 09/15 12:40
不好意思,因為A板主好像沒看到我的疑問所以回文詢問
#1XEsWxsO (C_ChatBM) 這篇檢舉文章
是在#1XEsPILE (C_Chat) 討論4-11〔政治文違規〕的板務討論底下
說綠色負面的不行,其他的就可以
這裡這個「綠色負面」
以邏輯來思考,很明顯就是在講新世紀福英戰士中醜化民進黨的行為
既然Abby板主在參考上下文後,認為這個「綠色」不是民進黨,無法連結到政治
可以請您說明這個「綠色」是在指什麼綠色嗎?
還是說Abby板主的標準是,即便無法具體說明,只要有可能解釋為其他內容
就能直接豁免板規4-11嗎?
那麼板上所有提及國民黨的言論,也都「有可能」解釋成日本國民黨
所有提及民進黨的言論,也都「有可能」解釋成日本民進黨
所有提及蔡英文的言論,也都「有可能」解釋成中研院博士蔡英文
Abby板主的意思是,這些4-11也都無違規嗎?但您的判決好像不是這麼回事吧?
當然我不是#1XEsWxsO (C_ChatBM) 的當事人
Abby板主要無視這篇提問也OK
但這種浮動差距過大的標準,恐怕難以讓板眾信服
: → Abby530424: 我其實一直沒搞懂 各位一直說無罪推定 223.136.39.122 09/15 12:56
: → Abby530424: 西洽一直都是無罪推定不是嗎 223.136.39.122 09/15 12:56
: → Abby530424: 你有凹 版主給你過 你才無違規啊 223.136.39.122 09/15 13:02
沒念過法律,只當過一陣子板主,或許可以稍微參考一下:
無罪推定指「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重點在證據的有無
這個爭議比較在像4-7-1-3,是否有私人恩怨,在無罪推定下須由檢舉人提出事證
或是3-9分身認定,在站方未認證前,不論兩個ID再像,在無罪推定下都該當作不同人
但是4-5、4-11的條文都很明確單純
就只是認定被檢舉人言論是否有人身攻擊、提及我國政治
檢舉文內節錄的違規內容,通常已經是完整的證據了
就算有不足,到原始文章確認也都能補足所有證據(即被檢舉人完整言論)
至於此證據是否足以形成違規的心證,是屬於板主的裁量空間
傾向無違規的判決,頂多只能說是慈悲為懷
跟無罪推定反而沒有什麼關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