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修改 4-4 〔洗文違規〕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1-11-12 22:10:11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水桶一週。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週。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即使這篇不直接指名道姓,
相信常常逛希洽的板友應該都有注意到,
最近希洽有幾個帳號常常洗文,
引起許多板友不滿、給予噓文。
且那些帳號往往能夠精準迴避板規限制,
既然目前板規是限制一小時內不得超過三篇文章,
那就第一個小時三篇、第二個小時三篇、第三個小時三篇,
只要連續四篇文章當中的第一篇與第四篇間隔超過一小時,
板規就毫無用武之地而形同虛設。
然而,
若是回歸從前沒有「4-4-Ⅳ」明文規範的情況,
恐有板主權力過大與板友無所適從之疑慮。
(參見 #1X8HZX8V (C_Chat) #1WwwT01x (C_WorkBoard) )
是故,
希望能夠以連署或投票的方式修改或新增板規,
將「4-4」的相關規定修改得更為嚴格。
舉例來說--
一)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二篇文章。」
二)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日內超過五篇文章。」
三)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或一日內超過五篇
    文章。」
又或許可以比照板主選舉或榮譽板主選舉,
直接讓板友在一定期限內分享修改方向,
並且由板主擇日舉行投票。
-
【補充】
黑名單的人數似乎有其上限,
而且目前批踢踢已經重新開放註冊,
如果不制定板規只能以黑名單的方式,
我認為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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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認同本文請記得要推文附議才有效力,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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