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Emerson158 B-2-1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2-12-22 23: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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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頭結論:該檢舉文不符合B-2-1違規定義,不是建議
不是洗文,12/20我只發兩篇,以a搜尋再上一次是10/08
也不是亂版,我的檢舉有憑據.
我的檢舉文已在第四項寫明: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即 該被檢舉文章 被我檢舉4-7,這點很明確
並於五、違規說明或佐證指出該被檢舉人plzza0cats違反之板規
應至少符合4-7第五項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雖然此處發現漏寫第I項,但是第II項沒有子分項,內容描述亦符合4-7-I-五 不應有辨識問題
是故,不管4-7完全展開有多少分項/子分項 0項~N項 都在我的原檢舉文所檢範疇內
也就是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我的檢舉文至少一詞只是把我認為該被檢舉人明確違反的4-7-I-五 特 別 提 出
版主群若依4-7內容,判讀被檢舉文文意
也就是 我所寫明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認為被檢舉人有達除了4-7-I-五以外4-7的其他項次違規,當然仍可做出違規判決.
此過程應沒有矛盾瑕疵
而實際上,
在出去看C_ChatBM瀏覽幾頁檢舉案件,
檢舉標題標示幾乎都是 4-X B-X-X 沒有檢舉人寫到分項I/II/III 甚至小分項一/二/三的
再點進去看已判決檢舉案,
版主群的下判方式幾乎都是 違規/無違規 或 4-X違規/4-X無違規
哪有下判到分項甚至小分項的,
如果仔細去找,也許找的到幾例,那也絕對是極少數.
本人修改後之文句:
本檢舉文仍檢舉包含4-7所有項次的違規,請版主定奪.
與上述論點,亦無矛盾
版主群本就可依整個4-7分則,包含它所有分項/小分項 對被檢舉文做檢視 是否違規
因 為 那 是 我 提 出 檢 舉 的: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我 只 特 別 挑 出 被 檢 舉 人 至 少 違 反 4-7-I-五
只是文字表意過於複雜,故末段修正成:
"上述三點構成,
應至少符合4-7第五項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故被檢舉之文章應違反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根本毫無影響判決,因為依然要從4-7整個分則去判,
因 為 我 檢 舉 的 是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其他答辯
詳見以下
※ 引述《plzza0cats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之銘言:
: 一、違規文章代碼
: #1ZeQxbpK (C_ChatBM)
: 二、被檢舉人ID
: Emerson158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本檢舉文仍檢舉包含4-7所有項次的違規,請版主定奪.
: 四、違反板規條目
: B-2-1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A-1-2 檢舉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一ID一文章為限。
: (檢舉違反 C_Chat 板規 4-4、4-7-1-3、4-7-1-4、4-7-1-6 及
: C_ChatBM 板規 B-1-4 除外)
: 多ID於同一篇文章內違規、或同ID多篇文章違規,應分別檢舉以利兩造答辯。
: 4-7只有4-7-1-3~6可以多重檢舉,
根本不是什麼多重檢舉,
我的文章就是檢舉4-7這個分則,
再複製一次 或自己去文檢舉文看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檢舉人拿A-1-2作例我認為也是錯誤,這條文意觀之是ID數對應違規文章數 的檢舉細則.
: Emerson158一口氣檢舉4-7所有版規包含以下:
: 4-7-1-1
: 4-7-1-2
: 4-7-1-3
: 4-7-1-4
: 4-7-1-5
: 4-7-1-6
: 4-7-2
舉再多分項也無關
再複製一次 我檢舉的,就是4-7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而你至少違反 4-7-I-五
: 已違反A-1-2 原則,已造成亂版嫌疑
: 版主已 12/20 21:02立案,Emerson158亂檢舉4-7所有項目
: 版主可能會誤判,違反到A-1-2
: 導致亂判吃諮議妄為的風險
: Emerson158在洽妹多次檢舉 蓄意誤導版主讓案子成立
: 無意義之亂版文章已違反B-2-1
: 且洽妹沒有3-5修改條款
以上答辯說明,
請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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