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檢舉案我是判無違規
檢舉標題為 [百合]超實用!!河豚也能懂的溝通術學習漫畫
本人認為這篇單純在推廣漫畫 中間並無任何負面攻擊行為
標題河豚我是理解成 連河豚這種動物也能懂
理由裡申訴人有提了幾個過往判例 我都是判違規的
1.→ jenq0011: DAL也有小燒一下 河豚跟反河豚的都很鬧
該篇原文是在講百合和後宮類型觀眾的爭執
推文又說 小燒一下 河豚跟反河豚
正常河豚不會燒什麼 藉由前後句可以判斷是在說百合豚
2.噓 saki9089: 討厭百合的最大原因就是那些噁心人的河屯
這句本人認為很明顯是在講討厭百合的原因是百合豚
正常河豚應該不會噁心人 而且也跟前面討厭百合扯不上關係
3.推 NEKOWORKi: 極端河豚不意外 我也記得以前根本不會忌諱輕百合
同第一篇文章
根據前後文可以判斷 忌諱輕百合的極端百合豚
結論
判案標準:
單純提到動物且無其他敘述 行為 我會歸類在講該動物本身
如果有描述狀況且 對某群體做出評論等行為
本人才會認為違規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