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不對這則板務的必要性提出評論,我先還原一下事發經過
12/3
N板友回信我的通知說明因被水桶,無法答辯
12/5
N板友反映不給說明就直接判決,覺得不妥但因被水桶也沒辦法
希望板主能修改漏洞
*我回覆:沒有不給答辯,可通告版主信箱進行答辯
版主再視情況轉至BM與檢舉人溝通答辯
N板友反映:BM板規或通知沒有提到可以寄信版主答辯?
*我回覆:
A-1-6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檢舉或答辯,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如果你覺得你被判違規是屈打成招
板主群只依片面之詞就無端判你違規的冤案
這有符合正當申訴答辯理由
你要走私信答辯或是走申訴維權都是你的權益
N板友回覆:希望寫明
"若在BM版被水桶期間遭到檢舉,可依格式向版主提出申辯,保障所有人的權益"一事
*我回覆:
你要提改BM板規 只能出桶去提[板務] 或是找人幫你提
所以他提板務算是我跟他討論後我給他的建議
因為N板友似乎對A-1-6有正當理由得向板主信箱答辯這流程不是很滿意
但動板規不是一人決定的事,所以我建議他提出來大家討論看看有無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