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規文章代碼
#1cIiANA8 (C_Chat)
二、被檢舉人ID
npc776
三、違規內容節錄
→ npc776: 沒 他只是來踩而已 方便捧他們的東西 A他ID
→ npc776: 查啥 你不就米衛兵
→ npc776: 喔 對 我就靜靜看著你繼續演 踩完繼續洗你米家廢文去
四、違反板規條目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參前次檢舉內容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92852210.A.730.html
儘管被檢舉人在前次抗辯時 辯稱
→ npc776: 我在擔心你耶 你舉止很明顯跟平常不同
→ npc776: 生怕你一時想不開 一件事歸一件事 這次也
→ npc776: 沒用噓臭你不是?
然而,上述檢舉推文已充分顯示被檢舉人為蓄意引戰
不僅在#1cIiANA8 (C_Chat)的主文#1cIhmv54
留下無關議題的攻擊性與煽動性言論
更在#1cIiANA8 (C_Chat)留下上述攻擊性/煽動性的推文。
由此,被檢舉人對檢舉人存在『單方面』的私人恩怨
因此多次在檢舉人的文章中,留下無關文章議題的攻擊性或煽動性言論
顯然已符合4-7規定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