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文章代碼
#1dBxkiIX (C_Chat)
二、申訴人ID
wl2340167
三、申訴理由
不服被檢舉引戰水桶退文。
寫淪落為個人意見觀感,
依照版主邏輯這樣就算是引戰。
那評論一部作品難看,被檢舉是不是也算是引戰?
板主是否該經過這樣的判斷,更不用說是被海巡單人水桶,
我對於VT的厭惡就來自狂熱的粉絲文化,
這點我在過去的聲優團體或偶像團體也感到非常厭惡,
只是影響遠沒有能見度更高的網路實況主來的明顯,
也可以說是我個人的喜好問題,
就好比我非得在這解釋這些,又更添加了一個我討厭Vtuber的理由,
我在內文僅僅是說明,如果該位虛擬實況主真的是“特定人物”的話勾起了我的哪些回憶,
我內文也很清楚說明我得知的2016的偶像收入資訊跟我過去所得知最頂尖VT的差距。
表示對於成為Vtuber的理解。
無法理解文章表達的對於「成為Vtbuer的理解與我個人對Vtuber的厭惡」,隨意帶風向的人
應該沒有指責我的資格。
而收入顯然不是我唯一用來評論對於一個職業觀感的要素(或者說文化),
帶出的風潮、內容、影響力也都是我欣賞的部分,
48系曾留下很多具有社會影響力的歌舞/服裝/言論,
底下對於要貼我是哪種粉的標籤,
或者是支持偶像選拔、禁愛令這種文化的錯誤理解,我也不想多管,
我只是表達對於我過去喜歡的東西勾起的回憶內容,
對於“特定群體”的粉絲非得覺得我羞辱了某個人只覺得可笑,
我以此評論“淪落”,我認為並不算是任何過份評論,甚至要被認為引戰,
我也對於偶像跟Vtuber的優劣毫無興趣更無提及這部分,
文內也表達了很多48系傳統日本偶像文化的惡處,
僅作為一種個人所理解的歷史資訊分享。
我也能很明確告知,我的評論是基於:
無論是偶像或是Vt的所謂認知度,只是放在團體中的展現,
正如曾經的偶像團體選拔成員在動漫看板是沒有人認識的,
所謂的Vtuber也僅是在特地多數人群被熟知,
而無關任何實質的技能優劣,甚至是談到收入多少,
更不用提滑坡到技能強弱,諸如歌曲唱的如何舞蹈如何,我個人的原文文章內完全沒有提及
這些事情,
我對於這些技能的表現感想,
頂多作為我「過去」喜歡的偶像文化一部分,與好壞完全無關。
那些技能的好壞絕非決定一個偶像是否被喜歡的最重要要素,
我的評論只就於我個人對於優劣喜好的問題,而沒有任何謾罵、惡意攀比,
我個人「現在」對於不論是Vtuber或偶像的關心,僅限於社群軟體上他人分享的圖片或資訊
,
而那些資訊也並不在我的文章之中。
我也並沒有刻意放出任何虛假的惡意資訊,更遑論引戰,
依照板主邏輯,是否只要夠多特定群體的粉絲扣上我是某種「粉」,
我如果討厭某樣東西,只要是我惹錯人了,我就是來引戰,就是活該要被水桶,
就算我的文章並沒有背離事實或刻意誤導的內容。
我需要再次說明,對於現在的“48系偶像”、“Vtuber”,
我都不怎麼感興趣,也不認為有多麼優秀神聖不可侵犯,
更不用提是已經畢業的非特定推成員。
如今的偶像團體早非我過去認知的偶像團體。
我過去也喜歡過偶像跟Vtuber(非特定團體),
現在都已經不再感到特別有興趣。
要說差別在哪,勉強是是我最後對偶像帶著美好回憶漸漸離開,而對Vtuber不予置評。
曾經很喜歡的團體的成員之一忽然出現在討論板,
這就是我寫文章的初衷跟內容,
(我才不在乎到底要幹嘛,我喜歡的成員我會利用社群網站追蹤資訊)
半夜閒聊需要被扣一堆帽子,加上應付檢舉確實讓人特別心煩。
但我並沒有做出任何誇張的過份評論,
反而是被預設了很多我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的立場。
基於這部分我提出申訴申請。
另外刪除文章並非基於心虛或是認為引戰,
純粹是一開始我的回覆內容就與最初的原始文章相關性不大,我也說了會刪文,
底下的回覆偏離主題到無法理解也無法回復,
我更討厭有人在我寫的文章底下進行無關的推文閒聊。
現在的網頁爬蟲備份已經非常強力,想看內容隨時可以去外站找到文章,
甚至是版主備份都能夠觀看內容。
上述部分僅再次說明我知道我的發文內容,跟疲於應付特定族群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