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_WorkBoard 看板 #1DWwYrNP ]
作者: sawg (Mr.絲襪) 看板: C_WorkBoard
標題: [公告] 重大增修組規
時間: Sat Mar 19 02:47:13 2011
為避免組務板紛爭,本組比照其他群組作法
1.申訴案非當事人或組長特例要求說明者,禁止發文。
註:根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經權利人授權者則不此限。
2.申訴案經過判決後,不得再做任何回覆
若對判決有異議,請依照站規規定之申訴辦法進行上訴。
3.為了增進申訴案的執行效率
組務收到申訴後,請小組長/群組長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告人。
4.另承3,由於已有寄信的動作
被申訴者必須在三天內做出答辯的動作,違者將對被申訴者作出警告。
註︰若有私人原因無法按時回應,請先行告知。
5.再次重申,為了避免事後爭議
使用者對於板務的申訴請於案件三天內提出
若超過三天,小組長/群組長將有權不受理。
6.為了避免警告條例所造成的紛爭發生
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
警告也算是看板罰則的一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
一來是避免時間統計上的紛爭,二來是避免有人惡意再犯
以上為本次重大增修組規,請各板板主及小組特別注意
此修正於公告後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