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istic (星之過客)》之銘言:
: 作者: staristic (星之過客) 看板: PttLaw
: 標題: [申訴] Haruhi,涼宮春日版劣文不服
: 時間: Sat Jun 4 02:30:44 2011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staristic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涼宮春日版版主 nawussica
: (b)文章編號:原文已被刪除
: 3.被申訴之判決︰
本人因為該版版主在處理版務上有所疑問,故在版上發文徵詢版友是否考慮汰換或增加
加版主的意願,被版主以鬧版為由劣退。版主事後沒有公告,亦沒有以任何方式對版友
公開說明。
此段為該使用者自白其違規惡意行為。
此端行為,
判定為鬧板 - 意圖糾眾擾亂板面秩序。
依Haruhi板板規:第七第八條,判定應即給予小d劣文。
於06032051推文給予提醒:此行為將會依鬧板處置,於06040000會執行,給予機會自d。
06040030未見該違規使用者有改善作為,故於06040030後給予小d劣文。
引自本板#1DwIiv8P:
違規使用者自述:
最後兩行推文即版主所推,但,我會有所誤會是因為我這篇文章是repo某一篇眾版友
都不服版主處理的文章所發,我以為版主在這裡是我REPO的文章做出回應
但沒想到最後被劣退的是我
以上可知使用者得知此警告
另,該使用者無與本人做任何討論,其信件於06050052寄到。
申訴案於06050243前提出,本人連該信件都未看到,申訴案卻已提出。
此次為越級上報之申訴案。
以下引自本板#1DwIiv8P:
:1、Haruhi版的版規中並無定義「鬧版」,本人此文章有可能違版之版規僅下條:
: 引用自Haruhi版置底文,文章代碼#16M62ee2
:8.違反板規之處置 及板規爭議之時 由板主自由心證依ptt常規處置
:此條規定用的是必須適用在「有板規爭議」時,我所發的文章並沒有板規的爭議,亦
:無違反任何版規,因此版主自由心證的前提不能成立,因此版主無任何劣退我的理由
鬧板,定案。
本板板規設立精神為善良管理人保障使用者正常使用權利而設,為不成文法,
以批踢踢常規及精神為依據,
並以最少干涉使用者良善使用行為為執行精神。
本板板規非為錙銖必較之成文法刑典。
是故,此違規使用者行惡意行為(意圖糾眾鬧事),意圖以本板板規為不成文法為理由,
意圖逃避此次處置,實為惡劣之使用者。
雖此次行為本板尚未剝奪其於本板之發言權利,但已列入觀察名單。
該違規使用者其犯意、行為皆具,是故本人認為此次判決為合理。
以上為Haruhi板板主nawussica對此違規人申訴案答辯。
nawussica 2011060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