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看板轉型辦法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0-02-14 20:33:01
基於有效利用看板資源,於此一專區的看板可在此板申請看板轉型
但看板轉型則必須與看板原旨有關,例如作品板轉型為作家板
如遇無板主之看板,可由有心管理的使用者進行申請看板轉型
於此情形中,申請資格為連署板發表資格減半
看板轉型的看板仍列入觀察期之規範,同樣以三個月為限
若於觀察期中看板使用率無改善的跡象,將遷回此專區並唯讀,板主亦要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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