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觀念問題,參考的code如:http://ideone.com/HitQVk
當我們使用interface時,
先定義一個interface叫做 "飛行行為",
然後定義兩個class "用翅膀飛" 與 "用火箭飛",
這兩個類別繼承 "飛行行為" 這個interface。
之後我們建立實際的類別 "木頭鴨",
木頭鴨有一個interface屬性 WFB,
而這個WFB是一個 "用火箭飛" class的物件,
所以可以使用 "用火箭飛" class的method void fly(); 。
我的問題是:
c#跟java為什麼要特地弄一個interface出來?
不直接允許class多重繼承其他class就好?
這個設計的用意在哪裡呢?
新手,釐清觀念中,還請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