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wg (Mr.絲襪)
2012-05-04 05:03:14※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FeFSXvP ]
作者: okcool (冷)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修正
時間: Wed May 2 16:58:05 2012
即日起針對本站板務部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第二章第七條小組長任免權部分予以變動。
現行條文:
(7)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而該小組長必須為該小組內的板主,並且
有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免職之權力,然須經過一定之免職程序進行免職。
修訂為
(7)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並得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予以免職。
但須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予以任命或免職之。
小組長之任命原則上應以該小組內的現任板主為優先人選,但群組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溯及既往。
說明:
此由於目前 Ptt 許多群組
有著找不到合適且願意接任的組長問題
即日起更動此項站規
而該小組長必須為該小組內的板主
改為
而原則上該小組長以該小組內的板主為優先
若組內板主無自願且符合群組需求時
也可以找非該小組內的板主接任
惟如何優先排序?此任免程序尊重群組規定。
即日起生效且溯及以往
也希望能有更多願意協助Ptt板務的熱血人士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