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依照新公布的規定,
只要有單一個板的板主"過半數"連署,
即可申請將特定id列為群組的不受歡迎使用者。
這項規定是否有違比例原則?
畢竟,本群組轄下板面眾多,只憑單一個板板主的申請,
即可上綱到全群組都不歡迎,是否稍嫌太過?
私以為應該修正為"群組內過半數板面之過半數板主"較為合理。
否則,如果今天我剛好得罪的是某個只有1位板主擔綱的板,那不就倒楣了?!
又如果,我在某個板不受歡迎,在其他版卻大受歡迎,
但是我的id卻要被列為群組不受歡迎使用者,這樣似乎也有違現實?
以上,還望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