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主] 請辭C洽板主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4-07-22 22:20:41
※ 引述《sawg (Mr.絲襪)》之銘言:
: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板名:C_Chat
: : 請辭板主:wizardfizban
: : 事由: 板主不合,沒興趣再當arrakis板主的下屬。
: 前因後果大致上看完了。
: 首先請先看一下這篇
: #1Il0pCl8 (C_ChatBM)
: > 記得以前C_CHAT板處理板務是以最先處理板主的判決為主
: > 事後其他板主不得插手與改判 以免爭議
: 很早很早很早~以前說就說過了
: 要嘛就是板主群討論後判決
: 要嘛哪個板主先判先贏,事後其他板主不得插手
: 真有問題麻煩請當事人自己來申訴
: 這些都有板務文章可以佐證,不是沒有說過
: 自己沒時間判,事後又在嘴人家判得如何如何
: 我覺得還蠻可笑的。
: 致wizardfizban板主:
: 拿這種非常好笑的辭職理由我無法認同
: 恕我退回這份請辭申請並提出慰留。
我想了一陣子,提出幾個看法:
1.既有板規而不引用板規執行,是否無可議之處?
2.無法從板規路徑引申解釋,逕以"我覺得"回覆同僚之疑問,是否無可議之處?
3.C洽自始以來的多頭馬車作法,至今是否依然適用?
引申來說,默認的板務運作規則,是否高於板規以及板面運作之穩定?
若以為C洽今日氣氛平和而隨意放任規則侵蝕,是否過於大意?
須知C洽初開與初步成長之時,混亂狀況不下今日,尚且前有dullinove為例,
其事還不夠警醒?
4.#1JpX7IGt (C_Chat)逕引#1JVkFqcH (C_Chat),然所引用之條文6-2-1,
並未包含在#1JVkFqcH (C_Chat),是否無可議之處?
5.我板皇不板皇無所謂,我只在意一件事:
今天有條文,就走條文,沒有條文沒有邏輯沒有脈絡,這不叫板皇什麼才叫板皇?
wizardfizban過去在他板表現如何且按下不論,放任這種完全人治,正是板務崩潰
的開始。
6.最後,您身為組務,自上任以來恣意逞口舌之快,事端無數,至今依然惡習不改
,豈是當得起組務二字?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3 00:02:00
嗯...說真的 被沒什麼在做事的這樣說感覺很妙還有謝了 你沒說我還沒注意到我打錯條文編號了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4-07-29 19:11:00
1.我尸位素餐這件事我早就在板務板裡自己提過了。2.我尸位素餐所以我不能說你人治為亂? 我都還沒說你以前惹出來多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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