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YK版主caire判決不當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1-19 17:29:53
推 CantaPerMe: 3.原則上不禁止板友間的交易文。若有違反現實法規(ry01/18 23:25
推 CantaPerMe: 想知道原則在哪,是板主私下去惡魔家堵人後決定的嗎?01/18 23:28
→ CantaPerMe: 還是說每逢演唱會期間板務群可經過其它板友提醒設置01/18 23:30
推 CantaPerMe: 置底文章,讓需要的板友有個窗口可以詢問呢?01/18 23:35
→ windmoon: 我想S板大應該先看該板龜再看申訴是否成立01/18 23:48
→ windmoon: 而不是說 用該人申訴的解讀方式01/18 23:50
→ windmoon: 去決定申訴成不成立 這樣不就是相對交易.01/18 23:52
→ ISRAFFL: 所以S大的意思是,板友被板務以違反板規懲處,但實際上可01/19 08:52
→ ISRAFFL: 能並未違反板規故至組務提出申訴,但此時判決將不看板友是01/19 08:55
→ ISRAFFL: 否真的違反板規,而是由板務跟組務心證?又或是有其他原則?01/19 08:57
一下坳不是交易文,給妳拿該場次票又拿不出來
以前有其它贈票什麼我不管啊
現在處理的是「該篇文章是否違規」不是妳以前怎樣
既然有人說板規說可以PO交易文
那先來講板規吧
順便提醒一下,要拿板規來請麻煩請貼齊全文
根據YK板板規第三條
『原則上不禁止板友間的交易文。若有違反現實法規仍會呈上送辦
舊有規定以PO過自介文為限制。為了跟上時代潮流、搭配最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
將新規定為公告更新時間點算起、PO過心得文三篇為限制(標準由版主個人主觀認定)』
請問被申訴者akuma1703由2015年11月24日算起
有PO過三篇[心得]文?
不要那裡嘴什麼你覺得板規不是那樣規定的
板規解釋權是板主跟組務我認定
接著來組規與站規
另外根據數名板友申訴並提供各項資料、看板文章與親眼所見給組務
根據#1Md0nEEb (C_WorkBoard) [公告] 請板主注意商業交易文
『近來群組下出現不少以營利為主的商業交易行為
 明顯違反PTT不得進行商業營利之規定。
 即日起卡漫組起禁止任何「非個人」 或 大量「代購、交換、讓出」等
 涉及商業營利或宣傳交易之行為。』
組務認定akuma1703以「非個人」名義 及 大量「代購、交換、讓出」行為
且根據上述申訴者提供資料,明顯構成商業營利要素
請YK板板主群即日起嚴格禁止並處理該使用者違規文章
並根據組務規定重新修訂板規。
以上。
作者: windmoon (微笑)   2016-01-19 19:13:00
無聊end..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1-20 02:07:00
別這樣 我也覺得有人硬坳很浪費我寶貴的時間啊
作者: ljp3716 (啊榮)   2016-01-21 20:40:00
從來沒看過yk板板主們有這麼熱心的說,平常明明連個板標都懶得換,怎麼突然就改板規啦,還馬上就派上用場了呢!
作者: CantaPerMe (現世の楔たる銀鎖を断つ!)   2015-01-18 23:25:00
3.原則上不禁止板友間的交易文。若有違反現實法規(ry想知道原則在哪,是板主私下去惡魔家堵人後決定的嗎?還是說每逢演唱會期間板務群可經過其它板友提醒設置置底文章,讓需要的板友有個窗口可以詢問呢?
作者: windmoon (微笑)   2015-01-18 23:48:00
我想S板大應該先看該板龜再看申訴是否成立而不是說 用該人申訴的解讀方式去決定申訴成不成立 這樣不就是相對交易.
作者: ISRAFFL (86魔人)   2015-01-19 08:52:00
所以S大的意思是,板友被板務以違反板規懲處,但實際上可能並未違反板規故至組務提出申訴,但此時判決將不看板友是否真的違反板規,而是由板務跟組務心證?又或是有其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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