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QQKKQKQK違反C10 永久禁言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3-11 13:58:26
※ [本文轉錄自 ONE_PIECE 看板 #1QfBwgLR ]
作者: frojet (喵球) 看板: ONE_PIECE
標題: [公告] QQKKQKQK違反C10 永久禁言
時間: Sun Mar 11 13:29:11 2018
【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QQKKQKQK
◎被檢舉文章:#1Qdj0F-y (ONE_PIECE)/#1QegxoCR (ONE_PIECE)
◎被檢舉內容:
#1Qdj0F-y (ONE_PIECE)
→ QQKKQKQK: 樓上,我準備告妨礙電腦使用了呢 你呢? 03/09 16:36
→ QQKKQKQK: http://i.imgur.com/Ml0nnrT.jpg 03/09 16:43
→ QQKKQKQK: 這樣樓上懂了嗎…? 03/09 16:43
→ QQKKQKQK: 不用證人啦,公告文拿給阿SIR就好 03/09 17:06
→ QQKKQKQK: 請她出來解釋為什麼更改他人電磁紀錄就好 03/09 17:07
→ QQKKQKQK: 人之將滾,其言也善 03/09 17:08
→ QQKKQKQK: 大概就是爽了幾個月 要下台了 whatever~ 03/09 17:11
→ QQKKQKQK: kid725辛苦了 還有一堆沒判完 03/09 17:12
#1QegxoCR (ONE_PIECE)
→ QQKKQKQK: 我噴的多兇悍啊,噴到c_artboard去,害我嚇尿只能報警處 03/10 15:55
→ QQKKQKQK: 理!!! 03/10 15:55
→ QQKKQKQK: 歡迎一起告喔,大家等frojet下台後,地檢署法院見就好, 03/11 08:01
→ QQKKQKQK: 會外戰準備開始了 03/11 08:01
→ QQKKQKQK: 上次去地檢署提告出了點問題,書記官叫我去派出所補點資 03/11 08:22
→ QQKKQKQK: 料,二月從新報案一次囉,你應該最近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 03/11 08:22
→ QQKKQKQK: ,然後針對上次的爛桶我會再去派出所一趟~ 03/11 08:22
→ QQKKQKQK: 還是我直接給你哪間派出所,你直接到那間報到就好,不然 03/11 08:24
→ QQKKQKQK: 派出所還要發傳票很麻煩 03/11 08:24
→ QQKKQKQK: 冷水拔雞毛才能體會箇中樂趣,一條一條告才好玩,就像這 03/11 08:37
→ QQKKQKQK: 樣 03/11 08:37
噓 QQKKQKQK: 我最喜歡看到她這種狀態,所以才一條一條告 03/11 08:59
◎被檢舉理由: 依板規執行板務
【相關板規】
C-10 〔永久水桶〕
符合以下其中一款規定處永久禁言,該條板規不適用C8溯及既往及C9大赦條款。
Ⅰ 累積滿10次禁言處分。(每個禁言處分都必須執行完畢後才能認列,不得在同個判決
中,一次採計多個禁言處分給與永久水桶)
Ⅱ 違反C7板規處分達二次以上,所有板主認為有比必要時。
Ⅲ 利用現實司法訴訟制度提告本板板主,企圖對板主施加壓力,影響板主判決結果,或
干擾板務運行而情節重大時。
【判決結果】
QQKKQKQK違反板規C10-3板規,處永久禁言。
【補充說明】
1. 依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提出複審請求。
2. 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作者: no4 (å››)   2017-03-11 13:29:00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7-03-11 13:30:00
…………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7-03-11 13:30:00
原來是維尼 我還以為是版皇
作者: no4 (å››)   2017-03-11 13:30:00
馬上可以拿出來用耶 你真的很聰明可惜諾貝爾獎沒有管理學獎
作者: jiangjiang33 (yo man)   2017-03-11 13:32:00
偉哉海賊板!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7-03-11 13:32:00
等等,不是這樣用的吧你這個板規幾點出來的至少三月十一號才出來麻~你用三月十一號的板規去說 三月八號的人違規喔更正,是三月九號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03-11 13:34:00
做下去就真的無法回頭了 frojet你真的要好好保重自己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7-03-11 13:34:00
9號那些留言就不能當呈堂證共喔 要也是限期改善麻那不改善,9號的留言 都留完了假設你是被判決人,你會不會心裡忿忿不平我都做了你才生一個板規說我有罪他也沒辦法躲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7-03-11 13:36:00
拿清朝的劍 斬明朝的官啊…因人設事的這麼不隱晦 還要不要臉?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7-03-11 13:37:00
板皇好棒棒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03-11 13:38:00
今天偷偷增加的C10,馬上用啊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17-03-11 13:38:00
身為路人 只能用傻眼來形容......
作者: anjohn (安囧)   2017-03-11 13:39:00
幹笑死,為了桶個人竟然還莫名其妙的自創板規 XDDDD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17-03-11 13:40:00
什麼時候板規可以拿來這麼用了......
作者: lifehunter (壟天)   2017-03-11 13:41:00
這實在太誇張了
作者: jiangjiang33 (yo man)   2017-03-11 13:42:00
不意外吧,哈特利之前就會偷改板規了,不留紀錄也不會發公告。若不是剛好有板友截圖,發現了他會偷改。還不知道他會一直用新板規桶舊的發推文,桶多久!
作者: bigdaddys (父親大人)   2017-03-11 13:55:00
呵呵呵呵 語畢 全班哄堂大笑 太爽了 什麼時候換桶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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