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os群組長 你好
關於kid725小組長,對本人所提申訴案之說明
本人將補充說明
(一) 重提申訴案之事
1.本人遭lice0225前代理版主,一共用4個案件合併加重成500多天
經申訴後,lice0225才撤銷其中一個案件,撤銷原因是該案件已申訴
至小組組務,lice0225按常理不應再主動判罰本人,才改判326天。
但本人同一個申訴案件內文所提的其他三項被水桶案件,lice0225
並沒有作任何更動,而本人亦不服其他三個案件。
2.kid725小組長提到,因為lice0225已經改判,所以lice0225有轉達我
重新提出申訴,而kid725再依新的申訴案作出判決,但是本人先前已規定
進行申訴,lice02255只修正一小部分判決,然而其他部分皆未變動。
是否要依規定重新提出新的申訴案,應該是由kid725小組長進行仲裁,
告知是否重新提出申訴或補充原來申訴文即可,lice0225理應無權利
代理kid725小組長,對本人的申訴案宣示判決,要求重新擬申訴文。
3.在此請sitos允許我公開所有與kid725小組長,關於該申訴案件的站內信,
kid725小組長曾站內信告訴我,因為lice0225有改判,所以請我修正我的
申訴文內容。從kid725的站內信有顯示,kid725小組長只是請我修正申訴文
內容,並未要求我重新提出申訴。而本人已因kid725的站內信告知,遂在
5月29日以回文方式#1R3B9tsz (C_ArtBoard)重新針對lice0225改判後結果,
重新撰寫申訴文內容。
4.本人靜待小組長的判決時,曾寫信給小組長詢問他,我是否還有哪些
程序未完成,而kid725亦說我的案件比較複雜,要花時間釐清。請我靜待
佳音,從kid725站內信給予訊息,kid725已經接受本人以回文方式來回覆
lice0225改判後的結果,並未如現在kid725所言,我不願意重提出申訴,
而是kid725先前已經同意我以回文方式來修正申訴文的內容。
5.lice0225先前已經在小組板進行回覆,回覆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拒絕回答,
本人同時也在5月29日那篇回文提到#1R3B9tsz (C_ArtBoard),通知答辯的
問題,並沒有如kid725所言沒有通知lice0225前來。
(一)關於kid725小組長,提到我的申訴文裡面有很大篇幅是講他版申訴案件
1.卡漫夢工廠群組規(四、2#11)有以下規定
四、使用者相關制度(連署/申訴/罷免)
2.申訴/罷免
#11 其他群組規定、判例、特殊案件之處理或可參考
但是否沿用由本組小組長或群組長認定之。
2.本人在申訴文內文所提到的其他群組或他版的判決,皆是出自於kid725
的判決,其中判決的所提到的板規,與本人遭lice0225以此條文開罰是
同一條板規,而小組組務有過去判例可以參考,本人借來引用。
3.本人的申訴文用電腦查看雖25頁,但未如kid725所說大都是其他人判決
事實上是本人被lice0225一次用4個案件來合併加重,所以主刑主觀認定
採用kid725先前判決,來輔助本人申訴論點,而在採計上加重水桶的部分,
則用圖表來呈現,並未如kid725小組長提及,我大多數內容都是他版申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