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做無謂的口舌之爭
單純回歸檢視證據
關於其他使用者可否回覆檢舉文的問題
請你直接建議群組長
先說結論:
1.請群組長判明「PTT其他看板」是否屬於「其他網路平台」?
2.查無檢舉人於檢舉案前曾聲明過「PTT其他看板」屬於「其他網路平台」的資料
若有,個人希望檢舉人補充
3.請群組長與被檢舉人kid725要求檢舉人endlesschaos開示其所稱:
他「保證」:「級距以年為單位 『所有』Typemoon使用者中
發文數與違規判決相關係數最大者為kid725」
的相關數據與相關係數及用以運算的datasets之詳細定義
(實際上關於這一點,我有做了幾組測試,但是靜待檢舉人開示上述資料後公開)
※雖檢舉人評論我在本串旨在帶風向
但我所提出之質疑與反駁皆佐有相關數據能供審視
而這些質疑目的在驗證證據可靠性 使得事實能更明朗
如果你提出的證據都十分牢靠 風向自然就會往你這邊走
希望案情能依照這一連串的驗證行為最終能有個公正判決(不論是對檢舉人或被檢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