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kid725小組長 違反 2-2-4

作者: sitos (麥子)   2019-09-26 00:17:53
群組規 #1OPMtuEX (C_WorkBoard) 二、2、#4 之規定如下:
#4 本組板主/小組長/群組長若因故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
得依規定至所屬組務請假,並指定勤務代理人。
經查 kid725 小組長自 8/4 日 (前次提出案件進度報告)
至 8/16 日 (本檢舉案提出之時間) ,上站間隔均小於三日。
雖未於 C_ArtBoard 板公告組務案件處理結果,
然而未公告結果僅能說明其處理組務之進度尚未得出可公告之結果,
並不足以認定其「未處理組務」,也不足以認定其「無法執行勤務」。
故本檢舉案之證據不足,無法認定 kid725 小組長違規。
但仍請 kid725 小組長若遇有可預知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的情況,
先至群組組務板請假並指定勤務代理人,以便於有需要時代為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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