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tos (麥å)
2019-11-21 01:21:161. 檢舉人於原檢舉文 #1Sh86Bel (C_WorkBoard) 所檢舉的違規項目為群組規 2#1 ,
依據目前群組規 #1OPMtuEX (C_WorkBoard) 之條文,其檢舉之條目應為: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該條文乃要求本組板務及組務人員應遵守既有規範,並說明違規時的處置方式。
該條文本身並非具體描述應遵守規範之相關條文,亦未對違規標準進行說明。
因此,本案難以依檢舉人所列條文針對檢舉事由所述之兩點是否違規進行認定。
故本案將僅針對檢舉事由所述之兩點,小組長是否處理不當進行審理。
2. 針對本案檢舉事由第一點:
「kid725小組長在公告文言而無信,隨口承諾河蟹使用者」
根據 kid725 小組長於 #1TYJ8ZTk (C_WorkBoard) 的回覆及說明,
以及 cabokino 板主提供當時與小組長討論之信件內容,
kid725 小組長在 11 月時確實有請板主群說明板務處理的瓶頸與困難,
針對效率問題也提出以增加板務人力作為提高板務處理效率的改進方式。
故 kid725 小組長確實遵守 #1RzMtRq1 (C_ArtBoard) 公告中之承諾:
「關於檢舉處理時程問題
組務方會再與板主群商討如何改進 以維護板眾權益」
以及
「但這部分我會認為是OnePiece板規沒有詳細規定的問題
這點我會請板主群給我一個說法 看他們如何改進」
然而受限於板務人力因故無法擴充,原訂的改進方案無法落實,
致使 ONE_PIECE 板板主群在板務案件的處理效率上仍受限制,
並非小組長未遵守其於判決公告中所作之承諾。
3. 針對本案檢舉事由第二點:
「kid725超過7天未處理板務」
依據本案檢舉文之檢舉說明,其所指應為檢舉人 3/29 於
#1SdS2TLT (C_ArtBoard) 提問後,小組長超過七天未有回應一事。
然而自檢舉人 3/29 發表 #1SdS2TLT (C_ArtBoard) 至
4/9 檢舉人於本板提出本檢舉案 #1Sh86Bel (C_WorkBoard) ,
kid725 小組長於 3/30 處理 10 件案件並發表判決、
3/31 ~ 4/7 因私事請假、 4/8 處理 10 件案件並發表判決。
扣除小組長因私事請假的時間,雖未及處理檢舉人的提問,
卻也已積極處理板務並進行判決,並非「超過7天未處理板務」。
4. 綜上所述,檢舉人於原檢舉文所持之檢舉事由並不成立,
kid725 小組長在受檢舉項目上並未違規,因此不予處分。
5. 在本案進行的過程中, kid725 小組長曾於 #1Sh8PBbp (C_WorkBoard) 中
表示會於小組組務板答覆檢舉人的提問,卻因規劃的改善方案無法落實,
遲遲無法針對檢舉人的提問作出具體回覆。小組長在組務處理上所面臨的困境
雖可理解,但仍請小組長在組務與板務推展的進程當中,盡量找尋適合的時間點,
向關心組務及板務的板友說明目前的狀況,幫助板友了解組務與板務的現況。